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连集建1993字第08812号)
来源: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6-08-13 10:0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姓名 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备注
1 林坊镇张坊村民委员会 林坊镇张坊村 林林证字(2011)第0009102916号  
         

  连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