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连集建1997字第0026)
来源: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6-08-21 16:4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姓名 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备注
1 华*烽 曲溪乡蒲溪村蒲溪路41号 连集建(1997)字第0026号  
         

  连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