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魏永华
来源: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6-08-28 15:55

编号:202608035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17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连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 0597-332885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
面积

用途

备注

1

魏永华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林坊镇庐屋村

庐乾路47号

350825002007JC

00016F00010001

100.00㎡/

300.00

农村宅基地/
住宅

 

连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