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150369)
来源: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6-09-03 16:4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姓名 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备注
1 罗*钦 庙前镇坪头村坪安大道36号冠南锦苑A幢1梯302A室 连国用(2015)第0369号  
         

  连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