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199207221)
来源: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6-09-04 16:5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姓名 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备注
1 王*权 朋口镇李庄村李庄路44-1号 连集用(1992)第07221号  
         

  连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