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司法强制过户)
来源: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6-09-14 15:3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依据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2026)闽0825执恢19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童*炜(身份证:3508251993****0210)、罗*金(身份证:3508231993****3725)名下位于连城县莲峰镇莲北大道1号永达•翡翠城9幢14层1406室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闽(2022)连城县不动产权第0004780号依法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连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