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25-2500-2026-00017
- 备注/文号:连委审办通〔2026〕4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29
-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莒溪镇原党委书记赖小铭、原镇长徐祯耀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关于开展莒溪镇原党委书记赖小铭、原镇长徐祯耀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中共连城县莒溪镇党委、莒溪镇人民政府并赖小铭、徐祯耀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中共连城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连城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连城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8月25日起,对你单位原党委书记赖小铭、原镇长徐祯耀任职期间(2024年8月至2026年4月)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赖小铭、徐祯耀同志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由项静榕担任,成员为罗柏兴、张杭玉。
附件:1.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2.被审计领导干部承诺书
3.审计公示
4.审计组纪律公示
中共连城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连城县审计局
2026年8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