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水利局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接受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6年1月我局接受了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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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连城县莲峰镇栗园路1号
邮 编:36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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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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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600头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 |
福建连城振鸿农牧有限公司 |
连城县朋口镇 |
福建景鹏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2026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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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连城县微创治疗中心综合楼(连城医院二期病房大楼)项目 |
连城县医院 |
连城县莲峰镇 |
福建沁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026年1月9日 |
连城县水利局
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