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连城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用地审批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的通告
来源: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6-01-05 15:30

  为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有效保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助推乡村振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连城县实际,我局制定了《连城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用地审批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完善。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6年1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连城县自然

  资源局。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597-3320230    传真:0597-3320230

  电子邮箱:lcgtly@163.com

  附件:《连城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用地审批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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