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连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6-06-15 11:18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22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了巡察。2026年1月29日,县委巡察一组向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方面

  (一)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建立清退台账,对违规发放的2.4万余元进行清退,截至2026年4月29日,已清退13170元,剩10760元因无法联系上已辞退的临时人员,代领人无法回忆起具体发放人员等情况未清退。二是2026年4月2日,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申严肃规范津补贴纪律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244号),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认识违规发放补贴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

  (2)针对“巡察整改材料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针对上轮巡察整改材料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全面梳理发展党员工作、执法检查等整改事项的佐证材料清单。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缺失的佐证材料,通过查阅党建工作台账、党员档案、会议记录等方式补充收集;对“执法检查不够深入”问题中无关的“致全县女人大代表的问候信”等材料予以剔除。二是2026年3月23日组织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佐证材料归档整理流程》,切实提升思想认识,提高实操能力。三是加强审核把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主要负责人聚焦整改材料的整体合规性与整改方向的准确性进行最终审定;各委室主任、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重点审核材料中整改措施与问题的对应性、逻辑的严密性;具体责任人负责逐份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佐证材料的有效性,确保整改材料内容详实、逻辑清晰、印证充分。

  (二)关于“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落实整改监督不深入”的问题

  (3)针对“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落实整改监督不深入”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6年2月9日,召开组务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成果运用的规定(试行)》等巡察整改有关文件,提高对巡察工作思想认识;2026年3月26日制定《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十条措施(试行)》,建立日常监督台账,常态化推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巡察整改工作。二是积极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落实巡察、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2月初协助办公室完善整改方案和建立台账,主动跟进整改,共参加巡察整改推进会4次,督促其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台账推进整改,切实做到对账销号,高质高效整改到位。三是强化督导,通过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看台账、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制度机制建立等情况开展督查3次,同时开展追责问责3人,其中责令书面检查1人、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1人,确保整改任务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关于“巡察成果运用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4)针对“巡察成果运用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6年4月2日,组织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岗位人员学习《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10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连政办〔2018〕80号)、《关于印发〈连城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连政办〔2017〕232号)等文件精神,围绕国有资产增减变动入账流程、公务接待标准执行细则、经费支出审核关键节点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引导工作人员精准掌握政策要求。二是2026年4月2日,县人大办牵头组织财务、资产管理等岗位人员,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重点核查了财务支出凭证的合规性、公务接待审批单与实际执行的一致性、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登记的及时性等内容。检查结果显示,各项工作基本符合制度要求,但发现个别固定资产标签张贴不规范、部分接待清单填写不够细致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检查组当场向相关责任人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已于4月5日完成整改。三是针对“巡察成果运用不明显”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6年3月26日,县人大办对县人大财务室干部罗某、县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干部华某分别给予责令书面检查和批评教育,帮助其深刻认识问题根源。

  二、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一)关于“指导办理落实代表建议有差距”的问题

  (5)针对“指导把关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有短板”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5年10月28日,印发《连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连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议案或建议准备工作的通知》(连常办〔2025〕60号),明确建议撰写要求,请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对代表拟提交的代表建议进行初筛。要求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调研,对拟提交的代表建议进行集体讨论,引导代表对问题表述不清、格式不规范的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对内容空泛重复、缺乏可操作性的建议进行整合删减,与代表充分沟通后降低重复率,共筛减建议32条。二是常态化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及相关调研,截至2026年4月28日,已邀请10余名人大代表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教育资源整合工作情况、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全民健身工作情况调研。2025年12月2日-3日,县人大常委会到乡镇征求常委会工作报告意见时,对代表建议撰写进行专题培训,引导代表树立代表建议“质量为先”的履职导向;在“连城人大”微信公众号发布如何撰写高质量建议专题,方便代表学习;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第一季度代表小组活动的学习环节,以提升撰写代表建议水平和代表建议质量为主题开展学习培训。

  (6)针对“跟踪督办代表建议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实行代表建议“全过程”动态跟踪,对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进行复核或回访代表,重点核查承诺事项是否兑现:49件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的代表建议的回访率100%,满意率100%;由各委室检查督促各自分工联系承办单位上年度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督促承办单位对答复代表予以解决的事项应当及时组织实施并向代表通报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2026年3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牵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调研,形成《关于开展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次主任会议审议,印发给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落实代表建议“8+18”重点督办机制,认真落实《中共连城县委办公室 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定>》《连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规定》等文件要求。2026年3月16日,印发《连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做好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连常〔2026〕4号)、《连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督办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的通知》(连常办〔2026〕14号),集中力量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主要领导带头督、委室对口牵头督、委员专责督”的代表建议分层分级督办格局,切实发挥重点督办的示范带动效应,“以点带面”推动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督促县政府办及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旅游局认真做好代表提交的《关于积极研究破解四堡镇国保单位的保护与群众建房需求矛盾的建议》的办理工作。三是建立代表建议“全周期”台账管理,并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代表工委对101件代表建议进行编号建档、分门别类,对每件代表建议从交办、承办、答复、反馈到落实建立“一建议一档案”,明确提出代表、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办理时限、进度节点、办理满意度、落实成效等要素,实行清单化、动态化管理。

  (7)针对“代表建议整体办结率偏低”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5年12月31日,印发《连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交办连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通知》(连常办〔2025〕70号),督促县政府督查室对代表建议进行分类梳理、逐件研判。2026年2月28日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将代表建议交涉及45个承办部门和17个承办乡(镇)办理。会议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协调难点问题、把关答复件,将办理责任层层分解到岗、落实到人,确保每件建议都有人抓、有人管、有结果,真正把法定职责转化为民生实效。对事关县域发展全局、群众高度关注的复杂建议,要求承办部门打破部门职能壁垒,探索跨部门联合督办、联合调研,共同破解政策瓶颈和执行难题。二是组织代表履职培训。制作《人大代表如何提出高质量代表建议》教程,委托乡镇人大主席团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上和代表小组活动时,组织县乡人大代表以高质量提出代表建议为题开展专题培训,覆盖县乡两级人大代表500余人次。拓宽知情知政渠道。推动政府部门承办单位定期向代表通报代表建议办理进度机制,督促61个承办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的代表建议的单位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充分听取代表的办理工作意见,向代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建议综合分析比对。对2022-2024年的代表建议进行整合分析,对正在解决的202件B类建议和暂时无法解决的39件C类建议进行“回头看”,跟踪落实建议进展,剖析C类建议的问题根源。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看,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占比40%,正在解决的B类占比43%,代表建议办结率稳步上升。三是根据2025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县人大常委会重新修订《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规定》,并于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要求承办单位要建立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对答复代表予以解决事项应当及时组织实施并向代表通报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对所提问题受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或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确实无法解决的,如实向代表说明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将采取召开督办工作座谈会、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等形式,检查督促各自分工联系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确保办理责任落细落实。2026年4月,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纳入承办单位2025年度绩效考核,并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关于“履行人大监督职能不充分”的问题

  (8)针对“监督重大民生票决项目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由县人大办、代表工委牵头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开展重大民生票决项目建设情况“回头看”工作方案,于2026年4月21日对2022年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建设项目、2024年城区路网提升工程项目-莲塘路道路工程、2025年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开展监督“回头看”,通过实地调研、查阅材料等方式开展跟踪监督。二2025年12月26日,印发《连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实施2026年度人大代表票决通过重大民生项目的通知》(连常办〔2025〕69号)、《连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做好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大代表票决通过重大民生项目分工督办的通知》(连常〔2026〕5号),有序助推重大民生票决项目落地见效。在“连城人大”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连城县2026年1-3月份重大民生项目完成情况通报》,着力通过全过程、全链条监督,推动重大民生票决项目按序时进度完成建设。

  (9)针对“监督手段运用和代表监督作用发挥均有短板”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6年3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列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依法监督意识。二是将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专题询问列入《连城县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连常办〔2026〕8号)。3月27日,印发《关于开展连城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调研及专题询问实施方案》(连常办〔2026〕19号),截至4月28日已赴莒溪、朋口等乡镇开展实地调研,面向社会发布公开征集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专题询问问题的公告。三是制定印发《连城县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连常办〔2026〕8号),计划于2026年7月开展的2026年度重大民生票决项目完成情况视察、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视察工作,已明确县人大办、代表工委负责提前做好视察准备工作,初定参加视察代表名单,提交常委会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组织视察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为高质量开展视察夯实基础。

  (10)针对“审议意见办理存在反馈超期现象”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进一步完善审议意见情况反馈台账,针对在今年1月、3月反馈的2件审议意见,由有关委室采取电话通知、走访跟踪等方式及时发出工作提醒。二是每月对台账进行梳理,及时跟踪监督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自2025年9月巡察以来,未出现逾期回复情况。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对审议意见反馈不主动的1个承办单位(县发改局),在2025年度绩效考核人大工作部分中予以扣0.1分,《2025年度绩效指标考评情况表》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于2026年4月8日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关于“指导乡镇人大工作有欠缺”的问题。

  (11)针对“制度制定未结合乡镇实际”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6年3月23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69次主任会议研究,印发《关于废止<连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连常办〔2026〕18号)。二是持续夯实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关于在全市乡镇人大推行“1479工作法”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市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室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通知要求。2026年以来,各委室赴17个挂钩乡(镇)开展人大主席团规范化建设现场指导,对人大代表工作室的硬件设备完善和软件材料充实进行查缺补漏。深化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依托各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室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人大代表接待群众工作,不走过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现场记录并予以限时反馈。同时,采取网格化联系方式,每名代表固定联系原选区群众若干名,每半年至少走访联系1次。四堡镇、北团镇的人大代表工作室已重新选址,于第一季度正式向群众开放,方便代表一线接待选民。

  (12)针对“指导方式‘重指令、轻指导’”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转变工作理念,下沉一线指导。以精准服务基层为出发点,切实改变以发文、开会部署为主的指导方式。落实人大常委会领导、各委室挂钩联系乡镇制度,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所联系的乡镇,对每季度的代表小组活动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走进人大代表工作室与基层代表面对面交流,现场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思路。如,指导北团镇、四堡镇的人大代表工作室选址,从办公楼三楼搬迁至临街办公场所,让代表接待选民更加“零距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业务指导。2026年2月12日,印发《连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推进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暨开展2026年第一季度代表小组活动的通知》(连常办〔2026〕10号),2026年各委室负责人深入所联系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组织“代表议政日”等具体工作中,手把手指导、全过程参与。及时总结推广工作有特色、有亮点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验,推动各乡镇的交流互鉴。二是优化工作部署,年初制定下发《连城县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和《连城县人大常委会2026年代表工作计划》,明确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让乡镇人大主席团对全年工作“心中有数”。一季度以来,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结合实际,围绕“人大代表+云履职、人大代表+活动、人大代表+调解、人大代表+民生实事”四大维度,聚焦粮食安全、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产业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发展等开展调研,拓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渠道。如,指导莒溪等乡镇人大主席团将人大代表履职嵌入云上履职,指导莲峰等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12345人大代表民意直通车”等线上活动。

  (13)针对“指导人大代表工作室及联络站规范化建设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全面自查自纠,以开展2026年第一季度代表小组活动为载体,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根据《关于在全市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室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围绕“规范场所建设、规范制度建设、规范代表活动、强化平台功能”,对制度落实情况、规范台账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填报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室(联络站)规范化建设自查表。各委室负责人深入17个挂钩乡镇,对人大代表工作室完善7项基础性制度、按照“五个一”要求有序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指导,强化平台功能、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提升乡(镇)人大主席团规范化建设水平。强化运行指导,建立“分片联系、定期指导”制度,各委室每季度到工作室(联络站)指导工作,现场查看运行情况、查阅活动记录、听取群众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结合各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的现状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对基础性较好的站点进行经验总结,示范推广,对基础薄弱的偏远站点进行持续帮扶,推动常态化运转。广泛宣传人大代表联络站的职能定位、地址分布、接待群众时间等,发放“人大代表联系卡”,方便代表和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真正实现代表联络站“建起来、用起来、活起来”的目标。同时,将联络站触角延伸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通过“夜谈会”“田间议事会”等模式,让群众主动与代表拉家常,方便群众反映民情民意,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米”,让群众感觉到“代表就在身边”,让“群众有事找代表”形成常态。以“福建数字人大”建设为契机,组织县、乡(镇)人大干部参加视频培训2次,组织3名干部前往市人大参加线下培训,熟悉“代表工作平台”模块,掌握运用“福建省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系统。2026年4月,已将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信息进行梳理核查,导入数字人大平台。指导代表做好履职登记“1+1”工作,充实完善代表履职手册和原人大代表履职平台APP登记工作,确保履职信息真实完整、动态更新。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的问题。

  (1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6年1月29日,召开机关支委会组织学习《坚决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2026年3月9日,列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深入解读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政策法规和宣传工作要求。二是2026年4月2日,召开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析会,认真分析、研判机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确保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先审后发,每月对“三审三校”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截至4月28日,已完成2026年以来共计46篇信息发布稿的检查工作。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一)关于“作风建设抓得不牢”的问题。

  (15)针对“整治形式主义不彻底”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6年3月9日,列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各项要求,以更加扎实、更加优良的作风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根据《连城县人大常委会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连常办〔2026〕8号),截至4月底,各委室均按照要求对我县教育资源整合工作情况等6项调研,制定科学调研方案,统筹安排调研地点,调研工作更多涉及南片乡镇的情况明显好转。

  (16)针对“工作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5年12月9日,连城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一府一委两院”联席会议,与“一府一委两院”互相通报了2025年度工作进展及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安排,并围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建议。二是建立接收登记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备案审查每日查收工作,对纸质文件逐份登记编号并归档,详细记录接收时间、文件名称、报送单位、经办人等信息。截至4月28日,已完成3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三是提前谋划布局,于2026年1月底前完成2025年备案审查情况报告的起草工作,2月5日将关于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提交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四是严抓文件印发实效,严格落实会议纪要印发流程,明确要求工作人员在会议结束后3日内,最迟不超过5日完成会议纪要的起草、印发工作。县人大办已对今年第一季度纪要印发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超期印发情况,相关责任人履职到位,积分制管理同步落实。

  (17)针对“文风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进一步规范机关文稿审核流程,明确“拟稿人自查、委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办公室终核”四级联审流程。目前,已对各委室2025年各类工作总结、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有效杜绝了内容雷同、复制粘贴等问题,文稿质量明显提升。二是对今年以来上报及印发的材料进行随机抽查,经全面自查与日常审核,未再发现雷同、抄袭敷衍等问题。对文稿质量实行常态化提醒,压实各个环节责任,干部责任意识和严谨作风持续增强。

  (二)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18)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建立清退台账,对超标准报销的4660元差旅费进行清退,截至2026年3月31日,已完成4660元差旅费的清退工作。二是2026年4月2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龙岩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集中解读文件条款,详细讲解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的具体标准,加强干部职工对差旅报销规范的理解与执行意识,为杜绝今后类似违规问题发生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完善资金审批程序,对经费开支报销流程进行全面梳理,由经手人负责将票据进行分门别类整理、注明用途,并填写经费报销审批单,经手人、证明人在票据上签字(较大额度支出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经办人),会计审核,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签字确认,办公室主任审批。四是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6年3月26日,县人大办对县人大财务室干部罗某作出责令书面检查的决定,引导其深刻认识违规行为的潜在风险,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

  (19)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6年4月2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连政综〔2016〕10号)、《连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连常办〔2021〕9号)等相关财经知识,推动财务管理规范意识入脑入心。二是梳理报销票据流程,明确要求授课费、会场保洁费等费用必须提供合规增值税发票方可报销,并针对招商引资接待、会议费用、文印费用等支出,制定了详细的佐证材料清单,切实强化了报销票据审核的刚性约束,有效防范了财务风险。2026年以来,严格审核报销相关票据,未发现违规支出情况。三是已完成代表履职工作经费发放流程的全面规范,明确各乡镇代发代表履职工作经费的操作标准和具体要求,县人大办财务室已开始执行市人大代表履职经费直接转账至市人大代表个人银行账户,全面杜绝了个人经手大额现金的情况发生,有效防范了现金管理过程中的廉洁风险,保障了经费发放的规范性、安全性和透明性。四是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并结合其他问题,2026年3月26日,县人大办对县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干部华某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在今后的财务工作中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20)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开展全面清查盘点,针对价值2.29万元无法使用的摄录一体机,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报废管理规定完成报废申请;对2013年购置的大批空调,逐一明确每台空调的当前使用状态、存放地点及归属部门,基本完成清查工作,确保所有固定资产账实一致、信息完整。二是2026年4月2日,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108号)文件精神,确保将文件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2026年3月26日,县人大办对县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副主任罗某给予谈话提醒,督促其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每一项资产变动都做到手续完备、账实相符。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一)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21)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自2025年9月巡察以来,支委会研究事项时,均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确保民主集中制在决策环节落到实处。二是2026年2月12日,召开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自2025年9月巡察以来,支委会在组织会议时,会前均提前将会议议题、相关材料送达全体参会人员,保障成员有充足时间熟悉内容、酝酿意见;会上针对每个议题引导成员逐一发言、充分讨论,确保不同观点得到表达;所有成员发言结束后,支部书记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再结合集体意见发表个人看法并形成最终决议。三是2026年3月23日,党支部牵头对全体会议记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重点讲解会议记录的规范格式、发言要点提炼方法及表态意见的完整记录要求;截至2026年3月31日,抽查会议记录4份,目前会议记录均能准确、详实反映参会人员的讨论内容及表态意见,为决策过程留下清晰、可追溯的书面依据。

  (22)针对“制度建设有漏洞”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6年4月1日,已修订完善《连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探视伤、病人员和慰问亡故人员、家属等事宜办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退休干部去世慰问金执行标准;《连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荣誉退休制度》经核查,涉及标准符合当前最新规定,不予修订。两份文件标准已实现统一。二是2026年4月1日,对机关现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集中梳理,完成合法性、合规性、一致性审查。经自查,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连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处理规则》《连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节假日值班制度》《连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体检制度》,修订《连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制度体系协调统一。三是对新出台制度严格执行层层审核把关程序,确保内容合规、流程规范。已建立年制度动态梳理机制,定期排查现行制度,对不符合规定或已过时的及时修订废止,实现制度管理常态化、长效化运行。

  (二)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的问题。

  (23)针对“干部培养、轮岗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6年3月9日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对黄某、童某2名股级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免去黄某连城县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任连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综合股股长(原事业性质不变),免去童某连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综合股股长职务,任连城县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主任。二是建立轮岗台账,对现有年轻干部队伍进行全面梳理,除已完成轮岗的2名干部(黄某、童某)外,对符合轮岗条件的人员(林某、罗某)制定分阶段轮岗计划,逐步推进实施,确保交流轮岗机制落地见效。三是2026年3月25日,印发《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培养目标、培养对象及培养措施,包括推行导师帮带制、组织业务专题培训、安排一线实践锻炼等,切实推动年轻干部培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24)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5年10月23日已完成2名涉密岗位非县管干部(黄某、罗某)的出入境备案手续。二是同步建立备案人员动态管理台账,明确专人每季度核对更新备案信息,对新增或调整的重点岗位干部及时跟进备案,确保重点岗位干部出入境监管全覆盖、无遗漏。

  (三)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25)针对“党建品牌创建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建立党建与业务融合机制,制定“豸下先锋、民主有我”党建品牌,确保品牌创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切实推动党建与业务从“两张皮”向“一盘棋”转变。二是强化党建引领,先后组织开展“党建+监督调研”“党建+代表联络”等特色活动。截至2026年4月,已开展2025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教育资源整合工作情况等调研,将党建引领贯穿于民生项目监督全过程,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激发了党员干部的履职热情,使党建品牌真正融入人大工作各环节,实现了党建与业务互促共进。三是制定党建品牌创建与活动开展考核细则,明确量化指标,将参与度、活动成效、群众满意度等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权重,每年对支部党建品牌创建进度和活动开展质量进行评估,切实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向更深层次发展。

  (26)针对“党员管理较为宽松”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党员活动考勤登记,建立党员活动考勤电子台账,对每次党组织活动的出勤情况进行实时记录通报,将出勤结果纳入党员年度民主评议重要指标,与评先评优直接挂钩,有效提升了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明确党员请假需根据当次党组织活动的主题和内容,在请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自学,将补课情况纳入党员年度民主评议重要指标,与评先评优直接挂钩,确保补课工作落到实处。

  (27)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分别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支委会和3月23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进一步强化相关人员对发展党员程序的理解和把握。二是建立自查台账,对当前正在发展的党员材料开展全面自查,及时发现并纠正程序不规范问题,严格按时间节点发展党员,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全程严谨合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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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