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8月5日至9月3日,市委县级交叉巡察六组对中共连城县公安局党委进行巡察,2026年2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共连城县公安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连城县公安局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巡视巡察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动态管理机制;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主动认领问题,积极担当作为,以最坚定的信念、最严肃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务实的作风,全面深入开展整改工作,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动员大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每两周召开1次党委会,每半个月召开1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定期研究整改进展,及时协调解决难点堵点,层层压实责任、步步拧紧链条,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问题整改见底见效。
党委书记朱建斌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整改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在实处。主持召开党委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和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带头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认真研究整改措施,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全程统领整改方向,亲自审定整改方案、亲自部署重点任务、亲自协调难点问题,以“头雁效应”带动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各部门协同发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成效可感,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未完全压实,整改工作与公安主责主业融合度不够高,整改质效提升不够明显”的问题
(1)针对“‘执法规范化’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学习培训。依托“莲警课堂”“法治大讲堂”等平台,常态化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2026年3月20日组织全局民警收听收看公安部法制局第二十二期“法治讲堂”—公安部法制局相关负责同志讲解《关于规范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的若干规定》;2026年3月19日,举办“莲警课堂”2026年第4期,组织全局法制员“以考代训”形式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培训,参考人员成绩均达90分以上;购买了《公安机关执法细则(2024)依据注解》《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名称释义与实务指南(2021年版)》等法律书籍384本下发各执法办案单位;2025年11月9日组织49名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2025年12月13日至14日组织12名民警参加基本级考试,基本级考试通过率100%。二是强化执法监督。依托执法办案系统、执法监督平台,严格落实《福建省公安机关每案必评工作规定(试行)》,全局各基层所队案管室通过“每案必评”平台,对本所队案件开展全量监督评价,每日完成对前一日案件的监督评价工作,实现日清;县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全局案件开展全量监督评价,每月完成对上个月案件的监督评价工作,实现月结。2026年1月1日至4月30日,所队案管室在福建省公安机关全景式可视化执法监督平台共评价案件189次,县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共评价案件435次。
(2)针对“整改成果转化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质态综合评价。2026年3月18日,根据市公安局“五亮五比”活动,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全县公安机关2026年“五亮五比”活动实施方案》和《2026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清单》,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每季度通报评价通报制度,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026年4月7日,召开全县公安机关第二季度工作部署会,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通报。二是强化工作督导和结果运用。局领导常态化深入分管挂钩单位开展“五亮五比”活动项目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每周县局工作例会上对上周工作情况进行点评通报,并对下步工作进行部署,督促各单位落实工作责任。2026年以来,县局召开周工作例会14次;将年终质态综合评价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干部使用、职级晋升直接挂钩,形成争先进位的鲜明导向。
(二)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的问题
(3)针对“扫黑除恶工作有短板”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持续加强追逃工作。2026年2月18日成立涉黑涉恶追逃工作专班,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刑侦大队长担任副组长,刑侦重案、网安、情报指挥中心、文亨派出所、出入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常态化对3名涉黑在逃人员开展信息研判,密切关注在逃人员入境信息,截至目前未发现该3名涉黑在逃人员入境信息;在春节、清明等重要节假日走访3名人员所在村居村“两委”、邻居、家属,及时了解掌握3名人员动态,并对其家属开展劝返工作;主动加强与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上级公安机关在业务指导、技术支撑等方面的支持保障,全面加大情报信息深度研判和境外追逃工作力度,力争早日将涉黑在逃人员抓捕归案。2020年9月立案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主犯罗某等3人,目前还未到案。二是加大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力度。结合打击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群众办实事等行动,持续开展打击“村霸”“乡霸”“矿霸”“沙霸”“街霸”“市霸”等黑恶犯罪,保持对黑恶犯罪的打击力度。2026年以来,共梳理九类涉恶案件5起,在其中1起开设赌场案件中发现1条涉恶犯罪团伙线索,涉及“乡霸”领域,已抓捕犯罪嫌疑人5人,破获刑事案件3起,行政案件1起。三是持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走访入户、乡村振兴、民俗活动及重点节假日时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2026年2月以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宣传300余场次,走访入户开展宣传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张。
(4)针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深化摸排管控。按照“全量、精准、动态”要求,密切配合属地党委政府开展涉诈人员滚动摸排工作,同时强化亲情规劝,讲明利害关系,劝导其早日回国。截至目前,省打防平台上报自主摸排滞留境外人员1010人、劝返89人、核减滞留境外人员453人、落实管控246人、落实打击44人、排查风险37人。二是深化案件攻坚。严格落实大要案侦办机制,10万以上被骗案件建立专案组,根据“每案必研判、一案一专班、一案一建档”工作原则,“三定”标准和“五清”目标,全力开展侦查研判、破案攻坚,力争2026年大要案件应破尽破。2026年来,共发生2起10万以上被骗案件,已破案1起,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追回被骗资金36.63万元,另1起已组织专班力量在全力侦办中。三是深化“金主”打击。持续开展“雷霆”专案行动,紧密结合“掘鑫行动”战果,充分运用“7.17”专项工作和部督专案侦办经验,整合资源手段,广泛搜集线索,分级分类研判,精准梳理犯罪团伙组织层级、人员架构及全链条作案脉络,坚决打深打透诈骗集团核心架构。2026年以来共侦办“雷霆”C类专案2起,累计已抓获犯罪嫌疑人89人。另通过回流人员打击,核减291人。四是持续扩大“反诈联盟”“莲警宣讲团”成员范围,建立多维度反诈联盟,深化与金融、通信、金店、寄递等企业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协作,落实定期通报、约谈会商、宣防共建要求,营造“全社会反诈”浓厚氛围。深入分析本地案件特点和受害群体特征,针对在校学生、退休干部、单身青年、全职妈妈等开展“量身定制”式宣传。2026年以来,利用“两节”、非遗民俗活动以及“开学第一课”等时机,开展各类宣传活动300余场次,发放宣传单2万余张。
(5)针对“‘黄赌毒’案件仍高发”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严厉打击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巡逻防控,整合机关室队、城关派出所警力资源,成立5个巡逻组,每日对涉黄赌毒案件高发时段和重点场所周边区域开展巡逻,提高见警率,增强震慑力;强化场所清查整治,结合“龙威”“莲警安民”系列专项行动,紧盯刑事、治安及举报类警情多发的重点行业场所部位,有针对性组织开展集中清查行动,组织开展打击涉赌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赌违法犯罪。2026年以来,开展“龙威”“莲警安民”系列专项行动4场次,查处涉赌案件247起,涉黄案件57起;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均按各县、各乡镇涉赌举报警情量排名来确定重点地区,实行两月一更新,“清风2025”专项行动于2025年4月30日结束,2025年3月以后我县及各乡镇均未被确定为省级或市级的重点城区。二是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围绕全省“使命2026”禁毒会战行动,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打毒品犯罪。2026年以来共破获毒品案件3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3人;强化吸毒人员管控,开展连城县涉麻涉毒重点人员“敲门行动”,全面摸清涉麻涉毒重点人员动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防得牢”。2026年以来,查获吸毒人员16人,查获使用非列管成瘾性物质人员3人,教育训诫3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管理,与全县60家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签订《连城县易制毒化学品规范管理告知书(试行)、承诺书》,严防流入非法制毒渠道;2024年7月被省禁毒委督办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宣传教育。组织治安、禁毒、政工室(新媒体中心)等部门,线上依托“连城公安”微信公众号,线下依托“莲警小店”入户宣传方式,同时结合“110宣传日”“禁赌、禁毒宣传”集中宣传活动,在全县辖区内深入开展“黄赌毒”违法犯罪的危害和法律责任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黄赌毒违法犯罪。2026年以来,线上发布宣传稿5条,线下开展宣传5场次,悬挂横幅17条,入户宣传1200户,发放宣传资料13000份。
(6)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弱项”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深化警情分析研判。每月开展涉校涉生警情分析,并通过公安局域网县局主页进行通报,为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开展精准防控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2026年以来,共通报涉校涉生警情分析3期;强化与教育部门的沟通联系,健全涉校涉生警情信息互通机制,凝聚工作合力,精准高效开展校园安全治理。2026年县公安局向教育局通报涉校涉生警情26条;加大涉校涉生案件快查快办力度,从严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闭环整改隐患,切实压降警情。2026年1至4月,接报涉校涉生警情同比下降17.6%,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28.57%、行政案件受案数同比下降63.16%。二是健全护校安园机制。联合教育部门及各学校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岗”制度,持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压紧压实各方责任。2026年以来,通过视频巡查方式巡查学校328家次,督促整改问题60处;强化部门协作,联合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检查3次,检查校园306家次,发现整改问题36处,整治治安乱点1处。2026年以来未发生涉校涉生重大矛盾纠纷。三是强化校园法治宣传。规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2026年动态调整84名民警到92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或法治副校长助理(其中法治副校长67名、法治副校长助理17名);深入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常态化开展“开学第一课”,采用差异化宣讲的形式,为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量身定制”宣讲反诈、反欺凌、禁毒、交通等各类法律常识,对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全覆盖宣讲活动。2026年以来共开展宣讲活动60余场次,受益学生2万余人。
2.关于“执法办案不规范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7)针对“评查结果运用不充分”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案件评查。实行办案单位执法动态日报告机制,办案单位每日向法制部门报告单位执法动态,法制部门及时跟进执法监督,及时跟踪问效;严格落实“每案必评”制度,加强个案考评,强化日常跟踪督办,切实抓好执法质量管控;组织开展案件集中研究、集中交叉案件考评工作,及时发现并整改执法办案突出问题。2026年1月1日至4月30日,召开案件集体研究会议17次,研究案件131起;开展案件交叉考评3次,考评案件525起,累计发现问题1196个,考评问题均已落实整改。二是深化评查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作用,加大督导力度,强化内部纠违和执法监督。2026年以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案件交叉考评2次,未发现存在重大执法问题或执法过错;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巡察反映意见中指出的执法办案不规范问题涉及的案件逐案核查,2026年3月16日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对存在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提出追责问责建议13个。
(8)针对“对案件审查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审核把关。严格落实《龙岩市公安机关法制员工作规定(试行)》,督促单位法制员认真审核履行考评监督职责,强化案件审核把关。2026年以来,全局25名单位法制员,均按要求落实对本单位办理的刑事、行政案件开展全流程审核和监督考评工作,共考评案件350起,第一时间查纠执法问题814个;2026年以来,未收到检察院监督立案、监督撤案文书。二是加强案件研究。严格落实《连城县公安局集体议案制度(试行)》工作规定,每周三定期开展案件集体研究,2026年1月1日至4月28日,共召开案件集体研究会议17次,解决疑难复杂问题131个。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建立与检察机关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全面加强检警协作。2026年3月13日县局组织刑事侦查人员到县检察院参加检警同堂培训;2026年3月18日市检察院、市公安局领导到县公安局召开座谈会,调研指导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工作,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及相关业务警种负责人参会。同时,就疑难复杂案件的证据标准共同研判,进一步规范执法。四是举一反三抓整改。2026年2月27日组织各办案单位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连城县检察院监督立案、监督撤案的58起案件逐起复盘核查,分析具体问题,落实整改工作。并结合当前案件,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同类问题。针对案件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县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结合各办案单位的复盘情况,进行逐案研究,其中1起存在执法不规范问题,2026年4月10日,县公安局党委对相关责任人兰某集体约谈。
(9)针对“对案件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积案挂案日常监督管理。2026年2月份以来,县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对省厅通过执法监督平台动态推送积案挂案清单进行汇总梳理,形成督办清单,下发相关办案单位,明确整改责任、时限与要求,督促相关办案单位及时开展清理。巡察整改以来,共下发督办清单4份,各责任单位均能按要求开展整改工作。二是压紧压实追责问责机制。加强对积案挂案常态化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未按期推进的办案单位及时提醒,跟踪督办,确保及时完成整改。2026年2月份以来,下发案件久拖不决提醒清单4份,涉及案件28起,各办案单位均能按阶段有序推进工作开展。针对该问题指出在2024年7月开展的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中,查纠出刑事‘挂案’问题34个,进行逐案核实,其中8起案件存在执法不规范问题,均已落实整改。针对该问题2025年12月11日县公安局党委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026年4月10日,县公安局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苏某责令检查,对李某、邹某、罗某、兰某、罗某集体谈话。针对黄某涉嫌非法采矿案,立案一年九个月后才进行第一次讯问”问题,本应对该案件责任民警沈某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处理,鉴于沈某已调离连城县公安局,该案已判决,不再追责。三是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2026年3月12日县局制定《连城县公安局关于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组成、工作职责、议事规程、会议决定的执行及督办等具体事项。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按工作机制要求,扎实组织开展各项执法监督工作。
(10)针对“程序违法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常态化开展执法程序专题培训。2026年3月19日,县局紧扣新法修订重点与基层治安执法实战需求,采用“法条解读+典型案例+互动答疑”的授课模式,组织全警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题培训。2026年4月2日各执法办案单位通过周集中学习模式,组织本单位全体民警开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专题学习,重点学习立案、强制措施、权利告知、办案期限、文书送达等规定,提升民警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规范意识。二是强化预警提醒。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所队案管室通过执法办案系统、执法全息平台,对治安案件办案期限届满前5日、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届满前5日和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期限届满前1个月进行预警提醒,督促办案单位及时开展相关工作,严格遵守法定时限与办案程序。2026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共发出预警提醒信息468条。年内未发生行政案件超期、刑事强制措施超期等问题。三是完善执法责任体系。明确办案单位主体责任,主办民警“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福建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全面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冤错案责任倒查追究制,推动执法监督全链条贯通、执法办案全过程规范。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该问题涉及的13起案件进行逐一核实,其中8起案件存在超期办理的问题。2023年9月26日县公安局党委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024年12月3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024年1月22日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026年4月10日,县公安局党委分别对相关责任人员苏某、李某、刘某责令检查,对张某集体谈话。针对罗某殴打他人案,经核实不存在超期办理情况。
(11)针对“案件执法尺度不一”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学习培训。2026年3月,各执法办案单位通过周集中学习方式,组织本单位民辅警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省公安机关赌博违法案件裁量指导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2026年3月24日在公安局域网县局主页“业务园地”将相关内容挂网,要求基层所队组织民辅警加强日常学习,引导办案民警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裁量标准,统一执法尺度。二是加强业务指导。结合基层执法实战需求,组织法制大队执法服务小分队深入基层所队开展现场指导工作,推动基层规范执法。2026年以来,法制大队执法服务小分队多次深入新泉、朋口、北团、隔川等基层所队,围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现场开展法律适用边界与办案流程指导10余次。三是加强督导检查。针对该问题,组织各派出所对本所的赌博类案件开展自查自纠。2026年4月,结合单位法制员、法制民警对2026年第一季度全县公安机关办理的赌博违法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共评查案件142起,未发现案件执法尺度不一问题,排查发现其他执法瑕疵问题279个,均已即时整改完毕。
(12)针对“涉案物品管理较混乱”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6年3月16日局属各单位以周集中学习形式,组织全体民辅警学习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案财物执法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2026年3月19日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涉案物品管理专题培训会,系统学习《连城县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连城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试行)》《连城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对法院判决没收涉案物品处理流程的通知》等相关法律规定、操作规范,进一步提高民警规范管理意识,严格规范涉案财物管理。2026年4月由县局法制大队民警,为县局2026年“莲警溯源”政治轮训第一期参训学员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专题培训。二是开展自查自纠。2025年11月份以来,组织局属各单位对涉案财物管理情况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251个,落实整改251个。针对该问题中指出的2019至2024年县涉案物品管理中心累计存放的11642公斤金属锭和1辆轿车现已拍卖,1台电脑已返回当事人,另6台电脑和8部手机待脱密处理后统一销毁。2025年6至7月刑侦大队扣押由办案民警个人保管的27部手机、4台电脑,已于2025年8月22日移交县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督审、警保、法制等部门在日常的工作中加强了涉案物品的监督管理,在每日执法情况报送中,增设了涉案物品相关情况的报送,确保有问题及时整改。2026年1月1日至30日,对登记在库的涉案财物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发现未及时处理的涉案财物174件,现已全部按规范处理完毕。四是强化硬件建设。刑侦大队在县局侦查楼3楼专门设置了涉案物品保管室,由教导员担任涉案物品管理员。县局督审、法制部门将各队涉案物品管理室纳入日常督导检查范围,全面强化对涉案物品场所的监督管理。
(13)针对“公职人员涉酒醉驾线索移送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规范信息报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嫌违法犯罪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规定,每月按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2026年1月1日至4月30日,在案件办理中共核查发现党员、国家干部违法犯罪线索13条,均已及时报送县纪委。二是加强协调沟通。对内加强派出所、交管大队、法制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统计核查工作,确保线索信息不遗漏;对外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连城劳务派遣公司、鸿盾保安公司等部门沟通协作,及时精准比对核实涉案人员身份信息;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联系,确保线索信息报送及时精确。2026年1月1日至4月30日,与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比对核查涉案人员身份信息405条。三是加强监督执纪。对迟报、漏报的情形及时提醒、跟踪督促整改。2026年以来,各单位均能按要求及时报送问题线索。针对池某涉嫌酒驾线索未移送县纪委监委问题,2026年4月10日,县公安局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谢某提醒谈话;针对刘某涉嫌酒驾线索未移送县纪委监委问题,本应对相关责任人杨某给予提醒谈话,鉴于杨某因涉嫌违法犯罪,2025年8月被逮捕,目前还在羁押中,建议不予问责。四是即知即改。刘某涉嫌酒驾线索已于2025年11月19日移交县纪委监委;池某酒驾线索已于2026年3月6日移送县纪委监委。
3.关于“社会治理效果不够理想”的问题
(14)针对“警情数量逐年上升”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精准防控。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高发警情,优化勤务部署,加大巡逻防控力度。2026年以来,由治安与刑侦部门牵头统筹机关应急备勤力量,组建2支巡逻小组,协同巡特警大队、城关派出所的4支巡逻组,联合开展城区常态化每日巡逻工作;各农村派出所结合辖区治安实际,合理部署警力,扎实开展每日常态化巡逻防控,全面提升见警率、管事率,有效压降警情。2026年1至4月违法犯罪警情,同比下降33.8%。二是健全研判机制。每日对警情情况进行分析,形成每日工作情况并通报各单位,确保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每周对突出警情进行分析研判,形成一周警情分析,分类对警情升降情况进行比对,找准警情规律特点;每月对各类警情进行梳理分析,对重复报警、扬言极端、矛盾纠纷等警情进行挂网通报,强化风险预警和跟踪处置。通过常态化、制度化分析研判,为精准防控、精准施策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深化打击整治。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防,持续深化“龙威”和“莲警安民”等系列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区域性突出问题打击整治,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空间。2026年以来共开展“龙威”和“莲警安民”系列专项统一行动4次,查处各类治安案件315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48人,抓获逃犯32人。四是深化源头治理。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健全多元调处机制,各派出所与镇综治中心、司法所等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及时推送矛盾隐患线索。2026年3月份共向综治中心推送11条纠纷线索;加强安全宣传,各派出所坚持每月30户入户访查与常态化走访相结合,深入社区、村居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完善警情分级分类处置机制,对重复3次以上报警事项建立台账。2024年以来,17起重复3次以上报警事项均建立台账,实行“一人一档”“一事一档”,持续跟踪落实。截至目前,已化解12起,移送政府相关主责部门处理5起。
(15)针对“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较落后”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深化隐患排查整治。以国省道、农村道路、事故多发路段、穿村过镇、景区道路、平交路口为重点,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依托县道安办推动隐患治理。2026年第一季度,共排查红色隐患1处、橙色隐患1处和26所中小学安全提升行动整治项目,目前整治工作正有序推进中;依托县道安办排查上报2026年12处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道路隐患整治项目,目前,已完成市级为民办实事3处、县级为民办实事2处。二是强化交通秩序整治。科学部署警力,加大违法查处力度,组织警力分批下沉乡镇,会同派出所严查酒醉驾、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2026年1-4月,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39034起,其中现场违法10868起,酒驾175起,醉驾93起,货车超载30%以上132起,现场超速108起,疲劳驾驶189起,涉牌883起,涉证739起。三是加大交通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七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及时发布出行引导提示信息,曝光各类典型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健康+”守护银龄平安出行专项行动。2026年1-4月份,开展“七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33次,曝光各类典型交通违法271例,深入开展“健康+”守护银龄平安出行宣传活动5场次。2026年1-4月份,全县交通事故各项指数持续下降,其中交通事故起数下降46.3%、伤人数下降50%、亡人数下降13.75%。
(16)针对“重点人员访查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派出所按照“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民警,签订责任状;细化访查标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扎实开展访查工作;制定访查清单(五必问、三必看、一必拍),规范台账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全程可查、有据可溯;加强工作指导,2026年3月份治安、政保等部门深入庙前、新泉、隔川等派出所开展重点人员管控业务指导;2026年4月,特邀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同志,为我局2026年“莲警溯源”政治轮训第一期参训学员开展重点人员管控专题授课。二是加强自查自纠。组织各派出所建立周自查制度,由分管所领导每周对社区民警的访查工作进行抽查,逐人核对前期访查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治安部门不定期开展线上系统核查、线下走访抽查的形式,对派出所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2026年1月1日至4月30日,累计发现问题268个,均已督促落实整改。四是严肃追责问责。针对重点人员访查流于形式问题,2025年3月11日,县公安局党委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
(17)针对“服务辖区群众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开展自查自纠。2026年3月16日至3月31日,县局基管中心牵头组织各派出所对辖区内所有警民联系牌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进行全面排查。期间,发现问题海报205张、警民联系卡23张,均已落实整改。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各派出所严格落实每月每个警务网格开展入户访查30户,与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在“福建警民e家”企业微信建立1605个居民群,畅通警民联系渠道;同时通过粘贴海报、进社区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切实提升群众对社区民警的知晓率与熟悉度。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将联系渠道畅通情况、群众知晓率纳入质态监测,加强日常督导检查。2026年3月份以来,基层基础管控中心通过实地抽查、电话访查等方式,对辖区的警务宣传物料及社区民警知晓率进行抽查,发现问题3处,督促落实整改3处。针对巡察组随机添加城关所3个社区警民联系牌上的民警微信,出现无法添加、添加后未通过验证的问题,2026年4月10日,县公安局党委对相关责任人杨某、罗某、李某进行集体谈话。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到位”的问题
(18)针对“应急处置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结合市局相关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每季度定期开展一次突发敏感案件应急演练。2026年3月23日,联合连城县西城实验小学组织开展1次反恐防暴应急演练。二是加强舆情现场处置。严格落实市公安局“5+6+11”涉警舆情源头管控和闭环式精准处置,严格按照“三同步”要求,一体推进舆情处置、案(事)件依法处理、社会面管控工作。2026年4月9日,开展全县公安机关“红蓝攻防”舆情应对处置桌面演练。三是强化网络舆情管控。2026年1月19日,统筹采购舆情监测系统,增配两名辅警充实一线舆情巡查力量,全面加强7*24小时舆情巡查工作,以科技赋能和人力保障双轮驱动,全面提升网络舆情发现、研判与管控处置能力。2026年以来,共开展舆情处置43条,舆情引导459条。
(19)针对“纠纷排查预警滞后”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健全排查机制。构建派出所社区民警主导、群众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立体化排查网络,主动与镇综治中心、司法所等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及时推送矛盾隐患线索,严格落实每周排查、每月汇总制度,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介入。2026年1-4月份,共排查纠纷150起,化解122起,化解率81.33%,向综治中心、司法局等部门推送信息15条。二是落实回访制度。各派出所对本辖区发生的高风险矛盾纠纷实行回访制度。2026年2月份以来,共排查重点矛盾纠纷17起,无高风险矛盾纠纷,中风险1起已持续跟踪关注,加强防范。
(20)针对“反诈预警劝阻不力”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预警闭环。依托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反诈一体化作战平台、市反诈中心推送的预警数据,设立专岗统一接收,指定2名专职人员24小时接收预警信息,及时将相关工作指令派发至派出所及银行等联动单位,构建严密防范体系,筑牢预警拦截堤坝,及时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2026年以来,通过银行部门成功拦截被骗资金10万元。二是实行分类精准劝阻。针对不同等级、不同类型的预警线索,分类采取电话提醒、上门见面、技术反制等多种方式进行精准劝阻,严格落实“一问二备三必四看五反馈”规范预警动作,“首次民警、二次所长、三次局领导”三级预警要求,避免发生预警后被骗案件。2026年以来,共接收各类预警信息2400余条,预警劝阻成功率100%,未发生预警后被骗案件。针对反诈预警劝阻不力问题,2025年7月11日,县公安局党委对4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三是开展分层靶向培训。通过“刑侦讲堂”“刑侦小课堂”、政治轮训等形式,开展反诈预警实战、预警劝阻专题培训;召开电诈警情复盘会,以警情复盘和实战演练的方式,提升预警工作成效。2026年以来,共开展专题培训3场次,召开警情复盘会1场次。
5.关于“对看守所疏于监管”的问题
(21)针对“多次挪用在押人员给养费”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执行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看守所经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公通字〔1996〕11号),规范支出范围,严格落实在押人员给养费专款专用;加强与县财政局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看守所管理与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细化经费预算支出指标,避免发生指标混用问题。二是加强内部监督,组织纪检监察、督审、警保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财务工作专项监督检查。2026年3月26日,组织督审大队、警务保障室到看守所、交管大队等财务独立核算部门开展财务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未发现财政预算指标混用问题。三是针对多次挪用在押人员给养费问题进行认真核查。经核实,看守所在经费使用过程中存在指标混用问题,2026年4月10日,县公安局党委对相关责任人杨某、罗某进行约谈。
(22)针对“混关混押问题多次发生”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学习教育。2026年3月,看守所采取周例会形式,组织全所民辅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看守所执法细则》等法律法规,强化监所民辅警规范执法意识。二是严格制度落实。严格落实《看守所执法细则》要求,规范落实分押分管工作要求。2026年以来,未发生混押混管问题。三是加强协调沟通。针对看守所监室较少的客观实际,加强与办案单位的协调沟通,要求办案单位在办理团伙案件时,对拟关押人员数量提前通报,确保看守所精准掌握关押人数。一旦出现关押极限时,第一时间向市局监管支队沟通协调,统筹采取异地羁押予以分流处置,确保不发生同案犯同监室关押情况。2026年以来,未发生同案犯同监室关押情况。
(23)针对“监管不规范问题反复发生”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落实羁押期限预警制度。严格落实《看守所执法细则》要求,对在押人员中可能发生超期羁押的,由收押大厅值班人员通过电话或者工作钉钉向办案人员发生提醒,并及时发出《羁押期限即将届满通知书》,确保不发生超期羁押问题。2026年以来,未发生超期羁押问题。二是规范巡视监控工作。对巡控民警加强教育培训,严格按照《看守所执法细则》关于警戒看守的相关规定,规范开展巡视监控工作,按时打卡,认真观察监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2026年以来,结合县看守所2025年12月开展为期六个月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通过全面加强看守所全体民辅警的政治业务学习,强化纪律作风督导检查,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民辅警执法能力水平和纪律规矩意识;建立《连城县看守所追责问责制度(试行)》,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认真、不规范被上级通报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026年第一季度,有2名民警和1名辅警因工作不规范被市局通报,县看守所根据《连城县看守所追责问责制度(试行)》相关规定,对3人作出责令书面检查处理。三是严格控制在押人员账户金额。针对未严格控制在押人员账户金额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关注在押人员的账户余额,发现超过3000元,及时退还;按照规定严格控制在押人员每月的消费次数和金额,对在押人员自费消费限额进行公示,明确在押人员每人每月消费限额为650元,每人每周消费限额为165元,个人账户限额为3000元。2026年以来,未发生超额现象。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24)针对“追责问责未见人见事”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闭环管理。实行“一案一清单、一事一台账”管理机制,对每个问题明确责任人员、事实依据、处理结果,确保见人见事,不留空档。2026年以来,结合落实巡察整改,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追责问责8人,同步建立规范台账8份,实现问题处理全程可追溯、闭环可核查。二是精准追责问责。坚持实事求是,坚决纠正以集体责任替代个人责任、以工作提醒替代纪律处分等问题,确保追责问责不走过场、不打折扣。针对追责问责未见人见事问题,开展复查复核,2026年4月10日,县公安局党委分别对相关责任人邹某、吴某予以批评教育,对陈某、刘某、赖某进行集体谈话。
(25)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纪律教育。结合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充分利用“莲警课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周政治学习、政治轮训等载体,常态化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纪党规、警纪警规等纪法专题学习和开展警示教育,开展廉政谈话、签订廉洁承诺,把纪律要求融入日常、抓在经常。2026年以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纪律作风建设专题学习研讨2场次,开展政治轮训1场次,各单位开展集中学习教育12场次,召开全局性警示教育大会3场次,集体廉政谈话3场次,围绕反面典型案例开展交流研讨2场次,签订《廉洁承诺书》700余份。二是强化日常监督。聚焦接处警、执法办案、行政审批、窗口服务等重点岗位,紧盯公务接待、差旅报销、违规吃喝关键环节,加大日常监督、专项检查、财务核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2026年以来,围绕重点岗位,紧盯关键环节,开展内务条令检查1场次,发现并整改警容风纪、制度规范、办公秩序与内务设置、安全防卫与卫生健康等方面问题12个;对 68个机关和基层所队开展现场督察,查阅台账95份,酒精测试民辅警275人,网上视频督察公安机关内部场所2120余个(次),发现及整改问题30余个。三是严肃执纪问责。坚持严抓严管,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2026年以来,本单位未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25年4月14日县纪委对1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022年12月2日县公安局党委于对1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
(26)针对“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严实”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单位周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学习教育。2026年以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属各单位分别组织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学习1场次;充分利用公安宣传栏、电子宣传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宣传,提高全警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思想意识。二是强化记录填报。紧盯记录填报基础性、关键环节,严格落实“逢问必录,应报尽报”要求,引导执法办案民警正确对待,通过“三个规定”直报系统及时如实记录填报。2026年以来,每一起案件的执法民警均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直报工作,未发现有违反情况。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坚持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纳入警务督察、执法监督管理等工作范围,列入现场督察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2026年以来,未发现有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
2.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27)针对“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制度执行。加强财务管理知识学习,强化财经纪律意识,严格执行《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规定,对每一笔支出审核把关,手续齐全,合法合规,方予以报销。2026年3月31日,组织局属各单位以周集中学习形式开展财务管理知识专题学习1场次;2026年以来,未发现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二是规范财务报销流程。2026年3月,针对该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谁经办、谁负责”原则,报销经费直达经办人员。2026年以来,各所队差旅费报销均直达末端,直接转账给相关报销经办人。
(28)针对“保证金和暂扣款未及时处理”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5年12月11日将《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在公安局域网县局主页“业务园地”专栏挂网;2026年3月20日县局组织收听观看公安部法制局第二十二期“法治讲堂”,公安部法制局相关负责同志讲解《关于规范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的若干规定》,供全局民辅警日常学习,提升规范管理水平。二是根据《龙岩市公安机关开展取保候审保证金清理专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巡察反馈意见,组织办案单位对长期挂账、应退未退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及暂扣款进行全面清理。截至目前,待没收的保证金16笔、暂扣款231笔,均已全部上缴国库;应退未退保证金419笔,其中已退还或没收处理382笔、案件还在侦办中的8笔待结案后依法处理,无法联系上当事人的29笔于2026年5月通过《闽西日报》进行公告,公告6个月后当事人仍未前来办理的依法上缴国库;未处理暂扣款780笔,已处理595笔、案件还在侦办中的150笔待结案后依法处理,无法联系上当事人的35笔于2026年5月通过《闽西日报》进行公告,公告6个月后当事人仍未前来办理的依法上缴国库。三是严格执行《连城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试行)》,指定警保民警专职负责暂扣款的接收、保管、移交、处置等管理工作,确保暂扣款管理规范;强化督导检查,2026年3月26日,组织督审大队、警务保障室到看守所、交管大队等财务独立核算部门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督查2026年以来暂扣款的管理情况,未发现不规范问题。
(29)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知识专题学习,提高规范管理意识,严格落实《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按要求规范处置资产。2026年3月30日组织局属各单位以周集中学习形式开展《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连城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连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内容专题学习,并将相关内容在公安局域网县局主页“业务园地”挂网,供全体民辅警日常学习;针对“2023年局机关集中处置设备157件,未见残值收入上缴国库”问题,经检查该157件设备含涉密信息,不宜进行拍卖回收,只能直接销毁处理,无残值收入。针对“交警大队闲置电脑主机44台长期堆存仓库未注销清理”问题,2026年5月6日党委研究决定进行报废处理,目前报废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每年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局固定资产开展一次全面清查盘点。2025年6月我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全局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目前,第三方机构已完成现场核查及资料梳理,并出具了固定资产清查报告书。
(30)针对“未提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执行《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对合同中有提取工程质量保证金要求的按合同进行提取。2026年以来,共支付2项工程项目款,均严格依照合同约定付款,不存在工程质量保证金应提留未提留问题。二是加强工程合同全流程规范管理,认真梳理合同条款,对涉及工程质量保证金提取等关键内容从严把关。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完善履约监管,堵塞漏洞,杜绝未按合同约定提取质量保证金等不规范履约行为。
3.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31)针对“监督党委履行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根据党委履行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制定了《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县公安局党委主体责任监督检查清单》,每季度开展1次主体责任落实专项督查,并向局党委汇报监督情况,推动党委切实扛起主体责任。2026年第一季度,会同局政工、督审大队开展第一季度履行主体责任专项监督,形成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并督促整改;制定《关于执法质量监督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2026年第一季度,会同督审、法制大队对4个单位开展执法质量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5个。二是加强对党委“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实行“一对一”监督提醒,每半年与班子成员开展1次廉政谈话,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缺位等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层层传导。2026年以来,结合落实巡察整改与县公安局党委“三抓三提”、创建“清廉警队”活动部署与局党委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8人次。三是密切联系县局法制大队及时通报曝光执法办案不规范问题,督促各部门对照整改,每季度跟踪问效,确保监督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切实解决监督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的问题。2026年3月31日,县公安局周工作例会上,分管副局长组织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学习公安部《关于近期5起公安机关执法安全事件的通报》,强调各部门要对照问题整改,要严守执法底线,筑牢执法安全防线。法制大队建立“单位法制员工作群”,监督落实“每案必评”平台问题整改反馈,强化在工作群日常发布办案环节预警提醒。监督县局党委落实巡察指出执法办案质量问题,遵循“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为原则,追责问责13人次。
(32)针对“警示教育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纪法宣传学习教育。督促公安局党委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及纪律法规、警纪警规作为从严管党治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属各单位周政治学习的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2026年以来,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委“第一议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及纪律法规、警纪警规等内容5场次,局属各单位以周政治学习形式组织学习12场次。二是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梳理本县公安系统近年来查处的民辅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印成《警示教育案例汇编》,作为警示教育必学教材,融入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增强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穿透力感染力震慑力。2026年3月31日,县局周工作例会上,组织学习公安部督察委员会《关于近期民警违纪违法有关情况通报》,强调要以案警示,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自觉遵守各项警规纪律;要扛牢从严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八小时外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患未然;要领导带头严守纪律底线红线,强化纪律作风,带领队伍向好向上发展。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33)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会议精神等内容,作为党委会、机关党委会、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及其他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学习传达。2026年3月18日举办党务干部专题培训会,围绕“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开展培训,以巡促学、以学促干,确保“第一议题”制度刚性执行;2026年第一季度,县公安局机关党委下属10个党支部均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制度,累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0余次。二是提升学习质效。2026年以来,县公安局机关党委下属10个党支部均安排专人,通过公安内网、学习强国等平台,梳理收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领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相关资料,第一时间上会传达学习,并结合所队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将学习成效融入平安建设、队伍管理等工作,确保学习不走过场。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于2026年3月30日至4月3日期间,县公安局机关党委通过调阅党支部工作手册,对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经检查,10个党支部均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制度。
(34)针对“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明确研究干部考核、评优推荐、人事任免等议题时,涉及本人及亲属的参会委员必须主动申请回避、书面记录在案。2026年以来,县公安局党委共召开5次党委会议,均能严格落实党委议事规则,未发生应回避未回避的情况。二是加强党委议事规则、干部选拔任用及回避相关规定的学习,严格执行会前提醒、会上监督、会后核查机制,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提升党委依法依规决策水平。2026年4月 10日,党委会议上对党委议事规则、干部选拔任用及回避相关规定进行再学习、再强调,确保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35)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规范评议程序标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坚持“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程序,党支部委员会结合日常表现、工作实绩、纪律作风、表彰奖励等依据,对党员自评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确保评议规范严谨。2026年3月18日组织开展党务干部培训会,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要求,针对“受处分的党员应当如何评定等次”进行深入解读,以精准培训保障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合规严谨。2026年,县公安局下属各党支部均能严格认真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建立评定结果联审机制。对拟评定为“优秀”或“不合格”的党员,实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复审,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影响评定的事项,确保评定结果公正、经得起检验。2026年4月1日,机关党委会同机关纪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各党支部上报的民主评议党员“优秀”名单进行联合复审。经复审,不存在影响期内仍被评定为“优秀”等次情形。三是加强评议工作监督检查。对审核不严、程序不规范的及时纠正整改,严肃工作纪律,提升民主评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实效性。2026年3月30日至4月2日,县局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开展第一季度党建工作检查,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重要检查内容。经查,无审核不严、程序不规范问题。
2.关于“队伍违纪违法问题较凸显”的问题
(36)针对“从严治警有差距”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拧紧责任螺丝,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加强对履责情况监督检查,对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相关领导及时约谈。2026年以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1场次,党委班子成员述责述廉会议1场次,政委、教导员述职1场次,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1场次。二是强化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清廉警队”创建、“枪酒密”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整顿、党风廉政教育月等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纪法专题学习教育,打牢全局廉洁思想根基。2026年以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纪律作风建设专题学习研讨2场次,局属各单位分别开展集中学习教育12场次;认真落实“案后整改”、“一案一警示”等制度,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让民警明底线、知敬畏、强震慑、常警醒。2026年以来,召开全局性警示教育大会3场次,集体廉政谈话3场次,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157人次,围绕反面典型案例开展交流研讨2场次。三是强化监督执纪。聚焦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紧盯节假日关键节点,全面加强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队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责问责。2026年以来开展现场督察68场次,网上督察110余场次,发现及整改问题30余个。
(37)针对“民警失信问题频繁发生”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开展民警失信、债务风险专项排查,建立重点人员台账,实行分级管控、动态跟踪。2026年1月,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个人信息填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填写上报工作,全面掌握全局民警在个人债务、违规担保、高负债消费等方面的实时情况;同时,函商县法院排查是否存在失信人员。经县法院核查,我局5人存在有执行案件未执行完毕的情况,县局政工室对该5人逐一建立台账,重点关注。二是强化纪律教育和法治教育,将规范民警个人借贷行为、防范化解经济风险等相关规定纳入周政治集中学习内容,同时深化警示教育,开展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活动,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2026年以来,结合创建“清廉警队”活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典型案例进行专题学习11场次、专题研讨2场次。三是对已列入失信名单人员,要求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重点关注,加强日常教育提醒,督促限期整改修复信用。目前,存在有执行案件未执行完毕情况的5人,已由其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分别每月进行谈话提醒1次,跟踪督促信用修复情况。2026年以来,累计开展谈话提醒19次。
(38)针对“辅警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落实《福建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省厅、市局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辅警招聘、监督、考核全流程管理工作,同步将辅警信息统一录入全省公安机关辅警信息库,强化统一监督管理。目前,县公安局机关室队和派出所的辅警招聘均由各用人单位上报县局辅警管理室汇总后,由县公安局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和考聘流程,辅警管理室具体实施,杜绝“多头”招聘现象的发生。二是健全完善辅警管理制度,制定《连城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和队建制管理办法(试行)》《连城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试行)》,规范辅警管理。加强日常监督,2026年开始将辅警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纳入各单位《内务条令》管理范畴,参照民警管理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和警示教育等工作,加强辅警日常教育管理。2026年以来,开展谈心谈话400余人次。三是严格落实警带辅制度,实现每一名辅警都有民警跟踪管理。健全责任追溯机制,对违规违纪辅警从严处理;同时进一步压实分管领导、基层所队用人单位管理责任。2026年以来,未发生辅警违纪违法问题。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扫黑除恶工作有短板”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2020年9月立案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主犯罗某等3人仍潜逃境外,一时无法抓捕归案。
下一步整改措施:持续加强与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沟通对接和协同联动,积极争取上级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与工作支持,不断加大情报信息研判深度和境外追逃力度。同时,加强与在逃人员家属和村居“两委”的沟通联系,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宣讲、法治教育和思想疏导,扎实开展劝返工作,力争追逃劝返工作取得实效。
整改时限:2026年11月6日
四、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中共连城县公安局党委将坚决扛起抓实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一)强化政治建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
(二)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在巩固和深化已取得整改成果的基础上,以更大的决心、更精准的举措、更有力的行动,不折不扣、从严从实持续推进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需持续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三)健全长效机制。在整改问题的同时,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严格抓好抓细,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制定、修订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用机制制度巩固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7-892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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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连城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6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