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00-0200-2022-00137
- 备注/文号:连政综〔2022〕252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20
- 有 效 性:有效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连城县万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山景名都项目“8·30”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连城县万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山景名都项目“8·30”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山景名都项目“8·30”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县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批转连城县万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景名都项目“8·30”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连应急〔2022〕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提交的《连城县万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景名都项目“8·30”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及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责任分析、事故性质认定、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意见。
二、请及时督促莲峰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和连城县万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要抓紧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四不放过”落实到位。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加大监管力度,对发现的企业违规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附件:连城县万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景名都项目“8·30”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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