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100-0200-2026-00024
  • 备注/文号:连政综〔2026〕78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10
  • 有 效 性:有效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连城县北部新城
    01-A-75(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连城县北部新城
01-A-75(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时间:2026-07-16 16:37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调整北部新城01-A-75(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连自然资〔2026〕7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01-A-75(2)地块规划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社会福利用地-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30米。所有新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含施工塔吊、楼顶附属物)高度应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二、其它具体要求参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执行,你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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