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兽药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
连农规〔2026〕3号

  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局相关股室:

  为严格落实兽药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规范我县兽药生产、经营秩序,筑牢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防线,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福建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闽农规〔2021〕6号)等规定,结合我县现有兽药生产企业1家、持证兽药经营企业21家的行业实际,现就规范全县兽药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岗位职责,压实监管责任

  (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兽药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制定行业监管制度、年度监管计划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统筹开展兽药行业普法宣传、业务培训、风险研判、督导检查;统筹协调处理兽药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属地及行业监管职责。

  (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承担全县兽药生产经营领域日常监管、技术指导、合规督导、执法查处等工作职能。负责常态化开展兽药生产、经营主体现场巡查、GSP合规指导、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动态管理,实现监管闭环。负责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假劣兽药、违规销售兽用处方药、追溯落实不到位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检打联动机制,严厉震慑行业违法乱象。

  (三)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兽药经营主体日常摸排、政策宣传、隐患线索上报,协助县级部门开展现场核查、专项检查、企业自查督导等工作,筑牢基层监管防线。

  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落实兽药生产经营规范,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守合规底线

  (一)规范资质人员管理

  企业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严格按照许可范围、许可地址开展经营,严禁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配齐专职技术人员,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健全人员管理、质量管控、采购验收、仓储养护、处方药管理、不合格产品处置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规范场所仓储管理

  经营、仓储区域与生活区域物理分隔,严禁店内饲养畜禽。仓库规范划分待验区、合格区、退货区、不合格区,标识清晰齐全。配齐通风、防潮、避光、防虫防鼠设施;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严格落实冷链储存及每日温度记录制度。兽药分类、离地离墙规范存放,定期清查库存,过期、变质、不合格兽药及时隔离封存、规范处置,严禁违规销售。

  (三)规范购销追溯管理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认真核验供货单位资质、产品批准文号、包装标签、合格证明,逐项做好进货验收记录。全面落实国家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确保兽药出入库信息及时、完整、准确上传,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购销台账、查验记录完整留存不少于2年。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处方药专区存放、凭处方销售、处方留存备查,严禁无处方售卖处方药、严禁销售人用药品、假劣兽药、禁用兽药。

  (四)规范生产企业管理

  县域兽药生产企业须严格按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严控原料采购、生产加工、成品检验、出厂销售全流程,完善生产、检验、销售台账,落实产品追溯要求,主动配合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测。

  三、健全监管机制,强化闭环管控

  (一)常态化全覆盖检查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全县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年度全覆盖检查,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整治常态化排查隐患,紧盯仓储规范、台账记录、追溯上传、处方药销售、过期兽药处置等关键环节。

  (二)分级分类信用监管

  建立兽药企业监管信用台账,根据企业合规情况、整改落实、违法记录,实施守信、警示、失信三级分类监管。对守信企业适度减少检查频次;对警示企业增加巡查频次、重点督导整改;对失信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录,从严监管、从严抽检。

  (三)从严执法震慑

  对排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限期整改、闭环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严查处,持续规范行业经营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自查

  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对照本意见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排查整改各类不规范问题,填报《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自查表》,按时报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二)强化宣传引导

  各相关单位常态化开展兽药法规宣传培训,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加强行业警示教育,引导生产经营主体自觉守法、主动履责、规范经营,全面提升行业合规经营水平。

  (三)凝聚监管合力

  各相关单位要密切联动、协同发力,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排查工作机制,细化监管举措、补齐监管短板,全面防范化解兽药质量安全风险,持续巩固我县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连城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自查表

  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4日

  附 件

  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自查表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地址/生产地址: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一、资质人员管理自查

1

营业执照、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经营(生产)范围与实际一致

是□

否□

存在问题:

2

配备专职技术人员,人员在岗履职

是□否□

存在问题:

3

建立完善采购、仓储、销售、追溯、处方药管理、不合格产品处置等管理制度

是□否□

存在问题:

4

常态化开展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培训记录完整

是□否□

存在问题:

二、场所设施及仓储管理自查

1

经营、仓储区域与生活区域完全分隔,无饲养畜禽现象

是□否□

存在问题:

2

仓库分区规范、标识清晰,配备通风、防潮、避光、防虫防鼠设施

是□否□

存在问题:

3

经营兽用生物制品落实冷链储存,温度记录完整规范

是□否□

存在问题:

4

兽药分类规范存放、离地离墙摆放,库存整洁有序

是□否□

存在问题:

5

定期开展库存清查,过期、变质兽药已隔离封存、规范处置

是□否□

存在问题:

三、购销台账及追溯管理自查

1

进货查验供货方资质、产品手续齐全,验收记录完整

是□否□

存在问题:

2

严格落实兽药二维码追溯,出入库信息及时完整上传

是□否□

存在问题:

3

购销台账记录真实完整,资料留存不少于两年

是□否□

存在问题:

4

严格执行处方药管理规定,专区存放、凭处方销售、处方留存完整

是□否□

存在问题:

5

无经营假劣、过期、禁用兽药及人用药品冒充兽药等行为

是□否□

存在问题:

四、生产企业专项自查(仅生产企业填写)

1

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及生产规范组织生产

是□否□

存在问题:

2

原料采购、生产管控、成品检验、出厂销售台账齐全规范

是□否□

存在问题:

3

产品追溯落实到位,主动配合监督抽检及检查工作

是□否□

存在问题:

五、自查整改情况

 

本次自查发现问题总数: 项

已完成整改: 项

未完成整改: 项

未整改问题、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

  企业承诺:本企业已完成全面自查,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对自查发现问题将按期整改到位,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兽药生产经营活动。

  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乡镇核查意见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审核意见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