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04-0100-2023-00007
- 备注/文号:揭政〔2023〕18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揭乐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08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揭乐乡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连城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上半年连城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的通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上半年福建省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和龙岩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上半年龙岩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通知要求,我县研究制定了《2023年上半年连城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指导,规范台账管理,落实落细监测帮扶机制,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连城县揭乐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2023年上半年连城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的通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上半年福建省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和龙岩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上半年龙岩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2023年上半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全面发放政策“明白纸”。参照省里研究制定的样本,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细化申报条件、申报方法、帮扶政策,明确当地监测范围、热线电话等内容,因地制宜制定了我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附件2)、《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政策“明白纸”》(附件3),通过上门入户、公开张贴、网络发布、短信微信推送等方式进行发放,切实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确保应知尽知。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农户,帮扶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监测对象。
(二)全面排查农户致贫返贫风险。按照我县监测范围和认定标准,对农村地区、农村户籍人口开展全面排查,着重解决因疫因灾因病等引发的风险隐患。要重点关注原市级扶贫开发重点乡镇、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的地区;重点关注收入偏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对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对象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存量农村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要全覆盖走访排查,特别是对今年以来家庭有新增或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重度残疾人的农户、因病因学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影响基本生活的农户、多次申报或预警未纳入监测帮扶的农户、历次调研暗访反馈家庭生活困难但又未纳入监测帮扶的农户等重点群体,要逐户进行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对象,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三)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聚焦精准,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重点排查是否根据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是否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对弱劳力半劳力的,是否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对符合条件、无劳动能力的,是否做好兜底保障。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乡村两级确认后,及时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尚未落实的,要逐户制定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确保尽快落地见效。
(四)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要进行“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重点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要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出现新增风险的,要按程序重新识别为监测对象并及时给予针对性帮扶。
(五)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的监测对象暂不标注“风险消除”。这次集中排查要对照《工作指南》的概念界定,对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由乡村两级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六)排查其他风险隐患。要强化风险意识,关注灾情、经济下行以及疫情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风险隐患。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省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较往年依然严峻。各乡(镇)要因地制宜做好排查预警,制定防止因灾返贫防范预案,提早做好相关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七)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在做好实地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核准监测对象相关信息,着力提升系统数据质量,重点关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及时做好监测对象信息更新和完善工作。涉及监测对象“清退”和“风险消除回退”的,要以乡(镇)为单位,汇总审核无误后,向县乡村振兴局书面申请,再由县乡村振兴局汇总后向市乡村振兴局书面申请,报省乡村振兴局同意并备案后统一操作。同时,各乡(镇)要进一步细化明确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好审核管理责任。
二、进度安排
(一)分层分类培训(5月8日前完成)。制定发放政策“明白纸”,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分层分类、全覆盖培训负责此项工作的各级业务骨干,尤其要切实把政策规定、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原汁原味传达到基层一线。
(二)开展集中排查(6月8日前完成)。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协理员等基层力量,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三)信息采集录入(6月12日前完成)。各乡(镇)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提交总结报告(6月13日前完成)。各乡(镇)要全面总结集中排查的经验做法、困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总结报告要经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审定并盖章后,书面报送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局汇总后统一报市乡村振兴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按照“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特别是乡(镇)主体责任。各乡(镇)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密切部门协作,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要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用好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优化工作方式。坚持群众路线,强化政策宣传,确保群众应知尽知。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推动数据共享共用,用好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工作实效。充分发挥“一键报贫”、“12317”平台和热线电话作用,及时回应处理群众关切问题。要优化认定程序,监测对象认定公示原则上只在本村开展一次,信息比对、帮扶措施制定可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新纳入低保的农户可不重复比对,认定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制定帮扶计划不超过10天。
(三)加强调度指导。加强宣传培训,尤其是镇村两级干部培训要做到全覆盖,切实把政策规定、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原汁原味传达到基层一线。各乡(镇)要组织精干力量进村入户指导推进工作,帮助基层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县里将适时对各乡(镇)工作进行调度,对工作进展较慢的地方开展专项督导。
(四)减轻基层负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层层加码、随意搭车,避免重复填表报数。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2022 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以及历次明察暗访调研发现问题,举一反三,一体做好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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