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04-0100-2026-00001
- 备注/文号:揭政〔2026〕1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揭乐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08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揭乐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揭乐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连城县揭乐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揭乐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5〕8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龙岩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部署要求,为做好我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决定成立连城县揭乐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思路,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全乡农业普查工作,全面摸清新时代我乡“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协调解决普查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詹信武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 林晓霞 乡党委组织委员
邹荣茂 乡党委宣传委员
黄清梅 政府副乡长
李联坤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邹凤艳 林业站站长
李玉红 自然资源所所长
罗 微 统计站干部
江炜楠 统计站干部
卢荣彬 畜牧兽医站干部
罗 坤 农技站干部
罗文昇 农机站干部
三、运行机制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统计站,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副乡长黄清梅兼任,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继任者接任,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不再另行发文。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二)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三)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
连城县揭乐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