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06-0100-2026-00004
- 备注/文号:林政〔2026〕9号
- 发布机构:林坊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4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林坊镇人民政府关于吴宇涵同志岗位聘任的决定
连城县林坊镇人民政府关于吴宇涵同志岗位聘任的决定
镇直各部门:
根据连城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连城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连委办发〔2010〕22号)、《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县事业单位第六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连人社〔2025〕216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林坊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规定,经研究决定:
吴宇涵,风景园林学专业,现任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干部,符合聘任条件,聘任为专业技术十三级。
聘期为2026年3月至2028年12月止。
连城县林坊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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