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周龙辉韩小刚陈路招(女)朱建斌
各村民委员会:
连城县公安局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侦办了连城县莲峰镇莲花村前村主任罗某长集团涉恶案件,发现我县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村对集体资产登记不明、账目不清、村财公开不透明等问题,导致个别村干部侵占集体资金、资产数额较大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连公函〔2018〕365号公安提示函建议,现提出如下加强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意见,请各村切实落实管控措施,尽快化解风险。
一、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
1.健全完善村集体民主管理方面:一是切实开展村级财务计划管理工作,要求各村年初量入为出,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计划,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年终把执行情况向村民代表大会汇报,接受审核监督。二是切实抓好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工作,要选好有专业知识和政治素养的人员充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并对村集体日常经济活动,财务开支进行有效监督,切实履职。三是规范开展村集体财务公开工作。要求每个村设置固定的村财务公开专栏,并按照村财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全面公开,村民有疑问时,村委会有义务作出解答,及时消除潜在的矛盾。
2.健全完善资产、资源管理方面:一是要结合当前产权制度改革和清产核资工作,健全完善资产和资源台账登记,形成规范的管理制度,出入要有详细登记,发包要有规范合同。二是在处置集体资产、资源时要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合法。工程项目和大宗采购要按照相关规定发包、招投标。
3.健全完善财务制度方面:一是要按照连委〔2015〕37号文件要求,完善开支审批等各项制度,不折不扣地执行文件精神。二是要加强对非生产性支出的限额管理,切实执行连委〔2015〕113号文件,在对待村干部福利、补贴方面,要防止无经营收入的村擅自巧立名目,挪用专项经费发钱。代理会计和经管站要加强对专项资金支出的监管,发现挪用专项资金要及时制止并向纪检部门汇报。三是要加强对村级招待费支出的审核,公务接待一律禁止,商务接待要调查审核,防止鱼目混珠,把公务接待、私人接待作商务接待入账。
4.加强队伍建设方面:一要对新上任的村两委干部开展财务知识培训和警示教育。二要对村级报账员进行财会知识培训指导,政治上要考察审核。三是代理会计和经管干部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政治水平。
二、 全面排查整治涉及村财安全的隐患
一是在任用人员方面要加强审核把关。对村主干部、村级报账员应进行必要的政治审核,有前科的坚决不用。二是对代理会计的日常工作要开展经常性的检查,防止只重记账不顾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会计行为,要求代理会计应参与村集体经济活动,如工程项目建设中,代理会计应亲临现场检查过,防止出现假冒工程报账的行为。三是各村村民监督委员会要及时对票据使用情况、“三资”台账的建设情况、工程项目进展及支付情况等进行适时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顿纠正。四是对村民举报、上访等问题,涉及“三资”的要充分重视,认真调查,及时答复,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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