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917-0100-2020-00003
  • 备注/文号:庙政〔2020〕34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6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庙前镇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庙前镇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0-03-17 10:40

各村委会,镇农业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台湾农民创业园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110)文件精神和农业农村局《2020年连城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镇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工作,特制定《2020年庙前镇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工作。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2020316 

    

2020年庙前镇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

攻关与推广实施方案

 

为抓好2020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我镇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现根氢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于下达2020年台湾农民创业园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具体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在全镇建成7000亩,稻谷平均亩产483公斤以上,平均亩产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0公斤的粮食产能区。

---提升机械作业能力。充分发挥已建成的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集中育秧能力,依托各类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加大水稻机插育供秧服务力度,扩大机插秧作业面积,推进粮食产能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

---提升绿色增产能力。注重绿色、生态、可持续技术的组装示范,全面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等水稻“五新”技术,重点抓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高产高效绿色增产技术模式的应用。

---提升主体经营能力。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重点向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

 

二、实施内容

1.水稻“五新”推广。以发展优质稻为抓手,大力推广水稻机插秧叠盘暗出苗、水稻精确定量栽培、测土配方施肥、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等一批先进适用、增产增效、绿色生态技术。组织各类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在产能区内开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提高产能区水稻“五新”科技水平和种植效益。

2.扶持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粮食产能区建设,推进产能区建立稳定和利益共享的适度规模经营模式与项目建设机制,提高种粮比较效益。

三、经费安排

1.水稻“五新”推广。水稻“五新”推广资金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产能区内水稻“五新”推广资金补助优质稻种子款80元/亩、肥料款80元/亩、农药款60元/亩,机插优质稻每亩补贴40元/亩(按机插育秧出圃秧盘20盘为1亩测算)。其余资金用于水稻高产高效主推技术的示范、推广和培训等。

2.适度规模经营。每个经营主体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00亩以上、流转时间3年以上且种植水稻一次性补贴100元/亩

四、补助对象与条件

1.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补助对象为2020年新建产能区内新建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规范化运营的农机合作社优先安排。

2.水稻“五新”推广补助对象为产能区内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以及水稻高产高效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和培训的承担单位、经营主体或服务组织。

3.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象为在产能区内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00亩以上、流转时间3周年以上(合同流转期限需含2020年至2022年底)、签订规范合同并经乡镇经管站鉴定、土地流出方所在行政村公示且种植水稻的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享受产能区规模经营流转补贴的,不能重复补贴)。

五、资金管理

1.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严格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建设完成后由业主提出验收申请,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合格后,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到位;机插育秧优质良种补贴按核定出圃秧盘数,适度规模经营补助资金按审核认定合同补助;其余安排用于水稻“五新”推广资金按照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拨付。

2.绩效评价。项目资金实行绩效评价管理。项目实施结束后,根据《福建省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评)表》开展项目绩效评价。重点对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成效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于项目建设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乡(镇)将予以通报批评。

六、保障措施

开展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是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的重大举措。各村要高度重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切实发挥好项目的资金效益,全力保障粮食产能区项目的顺利进行。

1.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协调好产能区建设相关的用地、用电、用水等问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要健全财政、农业、农机、国土、水电等多部门共同协商、密切协作、互相支持的工作机制。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使产能区惠农扶粮政策覆盖整个粮食产能区,确保完成粮食产能区的建设任务目标。

2.细化实施方案。各实施主体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标准、项目负责人、资金安排等内容。水稻“五新”示范推广要落实到每个片区,在项目方案中要将具体片区地点、名称、规模、编号等作为附件报送。产能区片要统一按标准设立标牌,注明地点、规模、编号、主推品种、主推技术、工作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实施单位等内容,为加大优质稻的推广力度,要求产能区内优质稻集中示范区都要树立标牌,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农民观摩学习,扩大宣传影响。

3.强化指导服务。一是成立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技术指导小组,制定好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技术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项目负责人等内容,并将方案报送农业农村局。二是落实农技人员挂钩包点指导制度,主动做好水稻良种、水稻机插叠盘暗出苗技术等方面的指导服务。要大力开展绿色增产模式攻关与示范,引导农民采取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综合措施,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要积极推进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的配套推广高产高效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三是农技站在水稻育秧、移栽、中耕施肥及病虫防治等关键时期组织2-3期次的技术培训,通过技术培训提高水稻良种与高产栽培集成技术的普及率。农技人员要经常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户科学田管,解决好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确保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各项关键技术落到实处;四是进一步落实好挂钩工作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的各项工作做好;五是农技站要指导经营主体按规范合同文本要求,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协助经营主体与农户签订好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相关协议。

4.加强督查监管。一是要按照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标准、建设质量的管理,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好各项任务指标;二是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做到专款专用,要按照产能区建设进度推进项目实施,强化资金落实;三是要建立项目实施报告制度,在关键季节,将派出督导组了解情况,推进落实。

5.严格项目验收。2019年粮食产能区项目实行县级验收、省级抽查。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设应于今年8月30日前完成建设与验收,其它建设内容于11月底前完成验收。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验收要按照省定的建设参考标准,对照项目建设方案、合同、建设材料、发票等予以验收确认。水稻“五新”示范补助、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良种补贴、露天集中机插育秧示范点防虫网补贴、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等要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发票、影像图片、测产验收资料等予以验收确认。农技站配合县农业农村局挂钩所站做好水稻“五新”示范的验收。要及时对当年项目建设成效、资金使用、存在问题等情况进行分析形成书面总结报送县农业局。

 

附件:

1.2020年庙前镇粮食产能区水稻“五新”示范推广任务分配表

 

 

 

 

 

附件1

2019年庙前镇粮食产能区水稻“五新”示范推广任务分配表

乡(镇)

规模(亩)

产能区新增面积

核心示范面积(亩)

技术负责人

局挂钩站所

全镇

7000

500

2000

吴金海

农技站

庙前

1500

100

500

吴金海

农技站

庙上

1000

100

200

吴金海

农技站

吕坊

1500

100

400

吴金海

农技站

水北

1500

100

400

项梦辉

农技站

坪头

500

 

200

项梦辉

农技站

丰图

1500

100

300

项梦辉

农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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