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917-0100-2021-00002
  • 备注/文号:庙政〔2021〕72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24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庙前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庙前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1-11-24 11:30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庙前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推进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形成一批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制度、机制、工程等成果,根据《连城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连安委办〔2021〕27号)及我镇实际情况,现将《庙前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认真研究,按照任务内容、完成时限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每月1日前将进展情况反馈至镇安办。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4日

 

 

 

 

 

 

 

 

 

 

 

 

 

 

 

 

 


庙前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名称

类型(工作、制度、机制、工程)

具体内容

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所属专项

1

集中宣传

工作

在先进典型推选中,遴选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集中宣传。

2022年

12月

宣传办、应急管理

安委会成员单位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专题

2

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

工作

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并开展学习研讨。

2021年

12月

宣传办、应急管理

安委会成员单位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专题

3

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机制

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更精准更有效地预防,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全面提升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

2021年

12月

镇安办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题

4

贯彻落实《龙岩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暂行)》

工作

认真阅研《龙岩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暂行)》,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做好办法的执行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2021年

12月

镇安办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宣传办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题

5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

工程

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

2022年

12月

镇安办

庙前派出所、新泉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危险化学品等专项

6

民爆物品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机制

根据县方案,研究出台我镇民爆物品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方案,明确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摸排、辨识,达到监测、预防、降低和消除事故风险的目的。

2021年

12月

应急管理

 

危险化学品等专项

7

推进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机制

推进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兰桥矿区尾矿库完成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建设,并联网接入省应急管理厅监测平台。

2022年12月

应急管理

 

非煤矿山专项

8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

工程

持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

2022年12月

应急管理

 

非煤矿山专项

9

推行文化和旅游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制度

建立完善文化和旅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与消防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督促指导文体旅游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022年

10月

文体旅游办、消防工作站

 

消防安全专项

10

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制度

2021年底前完成行业标杆考评工作,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2022年

10月

消防工作站

 

消防安全专项

11

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制度措施

工程

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制度措施,指导重点场所设置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1年

12月

消防工作站

村建站、庙前派出所、执法队

消防安全专项

12

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

机制

加强对各村、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古民居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2021年

12月

消防工作站

乡村振兴办、工业集中区

消防安全专项

13

建立危货电子运单制度

制度

依托福建省危险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推进全镇危货运输企业使用危货电子运单,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电子化。

2021年

12月

公路站、庙前派出所

应急管理、园区经济发展办、新泉市场监管所、环保站等

道路运输专项

14

加强营运车辆源头安全监管

机制

加强协作,联合对营运车辆定期开展摸排,通过派出所、公路站两部门信息化管理系统,逐车梳理‘两客一危’营运车辆使用性质等相关信息,重点核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货物运输’,但未取得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以及已取得有效《道路运输证》但行驶证使用性质未登记为营运的车辆,建立信息共享、定期沟通及联合监管工作机制。

2021年

12月

公路站、庙前派出所

 

道路运输专项

15

“两客一危”营运车辆源头监管

机制

建立部门间“两客一危”营运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经营许可。个人不得办理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

2021年

12月

庙前派出所

公路站

道路运输专项

16

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工程

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改造普通公路危桥,建设改造农村隐患公路。

2023年

12月

公路站

庙前派出所等

道路运输专项

17

强化砂石运输和采砂行为治理

机制

继续对砂石违法运输实施严厉打击,推动建立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建立健全非法采运砂案件行刑案件互相移送制度。

2022年

6月

公路站、水利工作站

自然资源所、庙前派出所等

交通运输专项

18

铁路沿线安全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机制

进一步理顺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机制,深入开展沿线安全隐患治理,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2021年12月

镇安办、公路站

村建站、执法队、综治办等

交通运输专项

19

健全完善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控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双段长”工作制全覆盖

机制

加强联系协调,推动“双段长”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控长效工作机制。

2021年底

镇安办、公路站

村建站、执法队、综治办等

交通运输专项

20

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机制

机制

研究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社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网格化管理、行业房屋安全核查、房屋强制鉴定等制度,将房屋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

2022年

12月

村建站

自然资源所、庙前派出所、应急管理、新泉市场监管所、园区经济发展办、执法队等

乡村建设专项

21

落实燃气液化气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机制

2021年8月底前燃气液化气企业全面完成自查自纠,2022年底前燃气液化气企业完成场站设施提标改造,并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2022年

12月

村建站

新泉市场监管所、庙前派出所、执法队等

乡村建设专项

22

健全燃气液化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

机制

持续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在餐饮行业全面推广使用燃气液化气报警器等安全设备。持续开展燃气液化气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非法经营和违规使用。

2022年

12月

村建站

庙前派出所、新泉市场监管所

乡村建设专项

23

农村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整治

工程

推动全镇重大危险房屋彻底处置率完成100%。

2022年

年底

村建站

自然资源所、庙前派出所、应急管理、新泉市场监管所、园区经济发展办等

乡村建设专项

24

建立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工作机制

机制

贯彻落实《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环办执法〔2020〕16号),结合全省医疗废弃物专项整治(闽卫医政〔2020〕55号),加强与应急管理办、卫生健康、卫生健康、派出所等有关部门会商联动,以废弃危化品、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为重点,持续打击危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瞒报漏报、违规贮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危废,以及将废弃危化品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工作机制。

2021年

12月

环保站、庙前派出所

应急管理

危险废物专项

25

 

建立完善野外用火管理机制

机制

根据我镇森林防灭火和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结合连城县出台的野外用火管理办法,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进行系统宣传贯彻,镇森防指组织指导组强化督导落实。

2021年

12月

林业站

镇森防指成员单位、环保站、执法队

自然灾害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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