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917-0100-2022-00001
  • 备注/文号:庙政〔2022〕41号
  • 发布机构: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29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庙前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庙前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4-29 11:13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庙前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庙前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

  庙前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3月31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连城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连城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安〔2022〕4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推进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和三年行动巩固为抓手,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既要警惕“黑天鹅”、也要防范“灰犀牛”,努力做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内容

  (一)各村委会及部门层面

  1.各村委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各村委会是否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两个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自觉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是否研究解决本村存在的安全生产方面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2.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有关部门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严肃追责问责落实情况。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或放任不管,构成犯罪的是否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是否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关系,是否及时对特困行业纾困解难保障安全管理,是否发挥一线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等。

  5.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情况。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是否组织分析本地、本行业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大风险,拉清单抓好防范整改;是否对危化品、城镇燃气、建筑施工、消防、矿山、道路交通、工贸、景区和非景区景点、森林防火、防汛备汛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是否存在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等问题;对拒不整改的是否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果断措施,对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等。

  6.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准入情况。各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规划建设是否严把安全关,是否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严格安全监管,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等。

  7.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各村委会及各有关部门是否精心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否对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整治;是否采取精准办法加强对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城镇燃气无证经营、农用车辆非法载客、客车货车和危化品非法运营等各种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治理;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改,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是否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加大曝光力度,起到威慑警示作用;是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后的“保护伞”、权力寻租等。

  8.开展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是否强化精准执法,按照乡镇执法管理权限,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执法事项;是否强化专业执法,解决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是否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对关停的矿山是否采取停止供电、现场盯守或巡查措施等。是否严厉打击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的法律责任。是否将生产经营单位用工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对相关情况较突出的行业领域部署开展重点执法检查。

  9.加强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情况。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是否加大力度宣传我市隐患举报奖励办法和我县专家排查隐患奖励工作制度,鼓励社会公众通过龙岩、12345平合和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是否用好“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职工举报违法行为。

  10.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情况。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是否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对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是否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二)企业检查

  1.企业负责人履行责任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企业是否存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行为;是否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搞“挂名矿长”等逃避责任的行为;对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是否落实行业禁入相关规定等。

  2.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情况。打击查处重点在建工程项目、各类生产建设项目、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情况;排查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将厂房出租给无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生产经营使用情况。

  3.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是否加强培训,发放劳保用品,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危险岗位是否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是否存在未经培训合格的上岗人员。

  三、工作分工

  按照“三个必须”原则、“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宁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要求,结合《连城县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攻坚行动方案》(连安〔2022〕4号)精神,各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牵头负责所属行业领域的省、市、县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镇科技教育牵头负责学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镇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镇民政办牵头负责敬老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镇自然资源所牵头负责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非法采矿等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六)镇村建站牵头负责房屋和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城镇燃气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配合协调陆上长输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镇公路站牵头负责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公路建设、邮政(包括快递服务企业)、渣土车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八)镇农技站、农机站牵头负责农业系统和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九)镇林业站牵头负责林业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镇水利站牵头负责水利工程、水利设施、河道采砂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一)新泉市场监管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二)镇安监站牵头负责商贸行业、工贸行业、化工企业、加油站、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宾馆、饭店及景区非景区景点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三)镇消防工作站、派出所牵头负责消防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四)镇文化站牵头负责文保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其他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大检查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以问题自查、全面整改为主线,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完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决不能浮在表面、查不出问题,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特大事故。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于5月20日前报送附件2《庙前镇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安全隐患清单表》至镇安监站。

  (二)执法检查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以查缺补漏、实地督导为主线,各有关部门要从“条”上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本行业领域摸底排查、隐患整改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各有关部门要于6月30日前报送附件3《庙前镇安全生产大检查记录表》至镇安监站。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严防死守、盯死看牢为主线,保持高压态势,加大频次开展安全监管和“回头看”检查,全力以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统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推动大检查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

  (二)加强督导检查。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方法,确保了解真实情况、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决不能搞形式、走过场,要奔着问题去,揪着隐患改,做到心中有数。

  (三)加强宣传发动。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平台,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严格落实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内部职工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隐患举报,务必做到迅速核查、及时回复、立即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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