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917-1700-2019-00002
  • 备注/文号:庙政〔2019〕57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06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19 09:53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连城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连疫控部〔2019〕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持续不懈防控意识。

各村及镇直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常抓不懈打好持久战的防控意识,目前非洲猪瘟病毒形成一定污染面,病毒传播渠道多,生猪养殖场户生产经营主体生物安全体系不健全,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私屠滥宰、反弹复养等存在一定的高风险行为,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尤其是近期对“我省非洲猪瘟疫区全部解除封锁”存在认识偏差,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有所松懈。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非洲猪瘟防控既是一场攻坚战,又是一场持久战,坚决克服厌战情绪、疲劳情绪和敷衍应付思想,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做到齐抓共管,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实,坚决防止疫情传入我镇,引发生猪产业系统性风险。

二、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1.各村对辖区内所有生猪养殖场户继续实行全面监测排查,严格落实干部挂场责任制及排查,监测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5点前上报镇兽医站),对监测排查中发现高风险的养殖场户要及时向挂村领导汇报,以便能果断采取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措施,拔点灭源及时消除隐患。

2.严厉打击违规饲养行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好排查、清理,对违规购猪的散养、放养、反弹复养及泔水喂养等行为予以坚决取缔、严厉查处。各村要迅速摸清底子,做好违规养殖生猪的场户思想宣传工作,及时清理存栏的生猪。

3.落实规模生猪保留场核定存栏养殖和生物安全措施。生猪养殖保留场严格按核定数内存栏养殖生猪,对违规超栏养殖应动员限期减栏,以减少存栏压力降低风险。督促和指导规模场尽快完成车辆与人员消毒通道、出猪台等设施条件的改进提升,落实人员和车辆进出、引种隔离检疫、饲料采购、环境控制和消毒等防疫制度,全面提升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

4.加强对餐厨剩余物监管。按照五个专项行动统一部署,深入开展餐厨剩余物处理整治行动,落实日报告制度。各村对辖区餐饮业及单位食堂要加大宣传,签订承诺书,建立和完善处理台账(指定一名干部专门负责),掌握餐厨剩余物的去向,坚决禁止餐厨剩余物流入生猪养殖环节。

三、强化防控应急准备

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及时充实应急队伍,强化部门协作,确保应急指挥机构高效运转。加强消毒药品、消毒器械、扑杀器械、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严格疫情报告和举报疫情核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消除疫情隐患。

四、强化舆论引导

按照内紧外松的原则,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普及公共卫生知识,特别针对广大消费者的疑惑和关切,及时开展科普宣传,引导公众理性消费生猪产品。加强对生猪、屠宰、加工、运输及肉品生产经营等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切实加强网上、网下舆情监控,对造谣、传谣等行为,坚决打击,依法严惩。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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