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917-2200-2019-00006
  • 备注/文号:庙政〔2019〕128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11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9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9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时间:2019-11-13 10:50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社会氛围,有效推动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从2019114日至1130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主要开展以宣传《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安全扑救常识、森林火灾典型案例、计划烧除等为主要内容,通过集中、密集式宣传,把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预防与扑救等知识送到林农群众。

二、各村要结合各自山场分布和农事活动特点,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务实宣传发动,丰富宣传形式各村要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加大宣传力度,发动运用“互联网+”的方式,及时张贴禁火令、标语,群发短信、微信,入户签订《野外用火承诺书》,做到全面动员部署,全面发动,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人尽皆知。要通过鸣锣告示、设置临时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加强宣传监督,每个村应刷、写不少于20条宣传标语(小村20条、中村30条、大村40条),做到“铺天盖地”,确保形成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分时段突出重点宣传在高森林火险期,一要在重点区域、重点路口设立防火劝导,对进山人员进行登记,留下联系方式,确定用火责任人。二是在农事用火高峰期,重点宣传农事生产用火规定,提倡计划烧除要盯住国道、县道沿线村的重点区域和老弱病残、智障等重点人群。四要在造林清杂整地时段,要大力宣传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禁止炼山造林。五深入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组织村干部、护林员对火灾易发区、公王、庙宇、坟山等重点区域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严防祭祀用火导致发生森林火灾。

三、联合有关理事会专题宣传

要充分发挥各种理事会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与理事会在庙会等民俗活动时联合开展森林防火公益宣传,制作特色宣传标语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带动森林防火人人遵守的良好局面。

 

    四、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实把宣传月活动作为秋冬季森林防火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

(二)要周密部署。要认真研究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内容、形式和组织方式,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稳步推进活动的开展。

(三)要认真总结。在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和成效,查找不足,及时总结,改进工作。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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