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17-25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庙政〔2025〕35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30
- 内容概述: 庙前镇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第00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庙前镇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第00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黄菊香、陈秋兰、吴宜成、吴鸿灿、张素华、官金花、官晓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村干部离任补贴的事宜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本事项答复如下:
经查,目前无上级文件明确规定可由乡镇财政或村级组织向离任村干部统一发放“离任补贴”。2024年8月至9月,县委巡察二组对庙前镇党委及所辖15个村党组织开展了“乡村一体巡”,在随后下发的《县委巡察二组关于庙前镇的反馈意见》中,明确指出庙前村、庙上村、水北村存在“无依据发放离任村干部补贴”的问题,并要求立即清退整改、健全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巡察意见反馈后,镇党委多次与巡察办沟通联系,巡察办明确答复“离任补贴”发放无依据。
下一步,我们将基层关于完善离任村干部关怀机制的建议向上级组织、民政、财政等部门反映,争取在符合政策框架内探索更多合规的关怀帮扶途径。
分管领导:郑晓琳
承 办 人:张珏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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