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17-3000-2016-00006
- 备注/文号:庙政〔2016〕63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5-20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庙前镇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 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村委会,镇直相关站、所:
为抓好2016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的实施,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我镇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现将《2016年庙前镇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6年庙前镇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2016年庙前镇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
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为抓好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的实施,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我镇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现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5〕279号)、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6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种植〔2016〕16号)文件精神,制定我镇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6年在全镇5个村选择连片800亩以上片区建设粮食产能区面积0.45万亩以上(见附表1),稻谷平均亩产470公斤以上,比增50公斤以上。
---提升机械作业能力。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进一步推进水稻机插秧,在千亩以上产能区配套建设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1个。
---提升科技增产能力。注重绿色、生态、可持续技术集成配套示范,重点抓好良种推广、主推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等水稻“五新”推广应用,确保其在产能区覆盖率达100%。
---提升主体经营能力。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重点向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流转,充分发挥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粮食产能区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提高种粮比较效益。
二、实施内容
1.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在坪头村新建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1个,建设300㎡以上PC阳光板育秧温室、200㎡以上操作间,配备自动化水稻催芽机、自动化水稻精量播种机、碎土机、育秧硬盘、水稻育秧全营养基质、塑料平板双面托盘、叉车和日产乘坐式高速插秧机等设备。
2.水稻“五新”推广。在全镇5个村选择农田基础条件较好,农田面积500亩以上的片区组织实施水稻“五新”技术推广,扶持粮食生产、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以统一品种、统一育秧、统一技术、统一施肥、统一病虫防治为内容的“五统一”和耕、种、收(烘)等专业化服务,提高产能区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集中展示一批高产、优质、多抗新品种和先进适用、增产增效、绿色生态关键技术,确保产能区良种覆盖、主推技术应用、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等“五个百分百”。
3.扶持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在粮食产能区引导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粮食产能区建设,推进产能区建立稳定和利益共享的适度规模经营模式与项目建设机制。
三、经费安排
1.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示范点享受财政补贴60万元。其中,工厂化水稻育秧示范点建设中涉及的有关场地和设备租金、水、电费用等开支不得列入补贴范围。所有机械设备不得重复享受国家农机购机补贴。
2.水稻“五新”推广。用于水稻“五新”推广的资金中,对机插育秧良种每亩补贴20元(按出圃秧盘20盘为1亩测算);2016年新定产能区内露天集中机插秧育秧示范点每亩秧田补贴1000元用于购置防虫网;其余资金用于水稻高产高效栽培主推技术的示范、推广和培训等。
3.适度规模经营。每个经营主体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00亩以上,每亩一次性补贴100元。
四、补助对象与条件
1.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补助对象为2016年新建产能区内1个新建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2.水稻“五新”推广补助对象为产能区内(含2014年、2015年)开展水稻高产高效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和培训的承担单位、经营主体或服务组织。其中机插育秧良种补助对象为产能区内开展机插秧作业的经营主体或服务组织;露天集中机插育秧示范点防虫网补助对象为2016年新建产能区内开展机插秧服务的经营主体或服务组织(防虫网材料采用20-25目低压高密度聚乙烯)。
3.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象为在粮食产能区内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00亩以上、流转时间3年以上(涵盖2016年至2018年)、签订规范合同并经镇经管站鉴定、土地流出方所在行政村公示且种植水稻的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已享受产能区规模经营流转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农机购机补贴)。
五、资金管理
1.资金下达。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及时将今年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给实施单位和经营主体。
2.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农业厅印发的《福建省省级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6]9号)文件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项目资金采用专帐管理,严格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实行先建后补,其余补助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项目建设完成后,经县农业局组织验收合格后,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到位。水稻“五新”推广中的良种补贴按核定出圃秧盘数,防虫网补贴按购买发票,土地流转补助资金按审核认定合同及其余农业局安排的用于“五新”推广资金及时拨付。
3.绩效评价。本镇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领导小组根据《2016年福建省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评)表》开展项目绩效评价。重点对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成效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评价结果较差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六、保障措施
开展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是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的重大举措。各有关村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保障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的顺利实施。
1.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负责协调好产能区建设相关的用地、用电、用水等问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要健全财政、农业、农机、国土、水电等多部门共同协商、密切协作、互相支持的工作机制。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要按照生产技术先进、主体经营能力提升、服务体系健全、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的要求,将粮食产能区建成旱涝保收的稳产区、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区、统一服务的先行区和高产高效种植的示范区。确保完成粮食产能区的建设任务目标。
2.中心示范区建设地点、规模、相关内容:早季中心示范片300亩,地点:庙前村中心坝及坪头村华屋坪。晚季中心示范片410亩,地点:吕坊村黄泥塘和坪头村华屋坪。工作责任人:黄伯雄。技术负责人:杨春林、吴金海。
3.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一是成立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技术指导小组,制定好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技术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项目负责人等内容,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根据当地的种植制度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将方案报送农业局;二是落实农技人员挂钩包点指导制度,主动做好良种、水稻工厂化机插秧育秧技术等方面的指导服务。大力开展绿色增产模式攻关,推进标准化的高产高效、绿色环保技术模式的应用,努力做到节肥、节药、节水。坚持农机与农艺相结合,配套推广高产高效技术,促进全县粮食生产的均衡增产;三是农技站在水稻育秧、移栽、中耕施肥及病虫防治等关键时期组织2-3次的技术培训,通过技术培训提高水稻良种与高产栽培集成技术的普及率。农技人员要经常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户科学田管,解决好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确保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各项关键技术落到实处;四是镇农技站要加强协调配合县农业局业务站做好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的各项工作;五是镇经管站、农技站要指导经营主体按规范合同文本要求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协助经营主体与农户签订好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相关协议。
4.加大跟踪服务。农业部门要提供水稻工厂化育秧文洛式温室建设厂家、材料等有关信息,供经营主体选择;农技站要做好每个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片区农户、农田、水稻“五新”技术推广应用及培训等基本情况的统计与上报工作,主动做好良种推广、水稻工厂化机插秧育秧技术等方面的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通过田间课堂、印发资料等形式开展服务,确保水稻“五新”推广实现五个“100%”。
5.严格项目验收。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设于今年6月30日前完成验收,其它建设内容于11月底前完成验收。验收时对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设、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良种补贴、露天集中机插育秧示范点防虫网补贴、水稻育秧全营养基质补贴、土地流转一次性补贴等内容,根据合同、清单、发票、影像图片、资料等予以验收确认。11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书面总结。
附表:2016年连城县粮食产能区水稻“五新”示范推广任务表。
附表:
2016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水稻“五新”集成推广任务表
|
编号 |
乡(镇) |
片区地点 |
规模(亩) |
实施主体 |
工作责任人 |
技术负责人 |
农业局挂钩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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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庙前镇 |
庙前村中心坝 |
110(早季) |
连城县庙前镇农发种养殖合作社会 |
黄伯雄 |
杨春林 |
县农业局农技站 |
|
2 |
庙前镇 |
庙前村中心坝 |
110(晚季) |
连城县庙前镇农发种养殖合作社会 |
黄伯雄 |
杨春林 |
县农业局农技站 |
|
3 |
庙前镇 |
吕坊村黄泥塘 |
100(晚季) |
连城县庙前通喜农机合作社 |
黄伯雄 |
杨春林 |
县农业局农技站 |
|
4 |
庙前镇 |
坪头村华屋坪 |
200(早季) |
连城县永森家庭农场 |
黄伯雄 |
吴金海 |
县农业局农技站 |
|
5 |
庙前镇 |
坪头村华屋坪 |
200(晚季) |
连城县永森家庭农场 |
黄伯雄 |
吴金海 |
县农业局农技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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