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916-30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新政〔2024〕5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5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泉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新泉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泉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新泉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及时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地质灾害的发生多与人类工程活动相关,人工切坡改变原始地形,破坏原有的应力平衡,容易引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人工开挖弃土改变土体结构,堆积于陡坡,容易引发泥石流地质灾害。
近年来,我镇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搬迁、治理工作,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已无人居住或受威胁人数减少,防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以2015年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审结果为依据,并结合我县组织的2016年由福建闽中地质工程勘察公司对全镇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复核排查的结果,2018年列入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3处,威胁11户49人,威胁资产50万元。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区域分布:全镇所辖19个村均有分布,其中良坑、温坊、畲部等村分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其余的村较少。
二、2024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总趋势
预计连城县2023/2024年冬季至2024年秋季较常年(1991~2020年,下同)平均气温偏高,雨量偏多。其中冬季、早春季、雨季气温偏高、雨量偏多;夏季、秋季气温偏高、雨量偏少。
预计2024年有2~3个台风对我县有较明显影响。
(二)气温趋势预测
1.冬季(2023年12月~2024年2月):预计冬季平均气温10.0~11.0℃,较常年偏高0.1~1.0℃。其中,12~2月均偏高,季内气温变化幅度较大,强冷空气次数偏多。相对偏冷时段出现在:1月上旬和2月中旬。极端最低气温接近常年,城区-4~-2℃,高海拔山区可低于-5℃。
2.早春季(3~4月):预计早春季平均气温17.0~18.0℃,较常年偏高0.1~1.0℃。4月上旬可能出现阶段性低温过程,不利于春播。
3.雨季(5~6月):预计雨季平均气温25.0~26.0℃,接近常年平均,出现“五月寒”天气的可能性小。
4.夏季(7~9月):预计夏季平均气温27.0~29.0℃,较常年偏高0.5~1.5℃;极端最高气温39.5℃,高温强度偏强;≥35℃高温日数25~40天,较常年偏多。
5.秋季(10~11月):预计秋季平均气温19.0~20.0℃,较常年偏高1~2℃。
(三)降水趋势预测
1.冬季(12~2月):预计总降水量250~280毫米,较常年偏多2~3成。月份分布大致是:12月偏多1~2成;1月偏多2~4成;2月偏多1~2成。
2.早春季(3~4月):预计总降水量430~550毫米,较常年偏多2~5成。
3.雨季(5~6月):预计雨季降水量560~680毫米,较常年偏多1~2成。
4.夏季(7~9月):预计夏季降水量320~420毫米,较常年偏少1~2成。
5.秋季(10~11月):预计秋季降水量70~90毫米,较常年偏少1~2成。
(四)台风
预计2024年登陆或影响我省的台风个数为5~7个,较常年(7个)正常至偏少,台风强度偏强、台风灾害偏重,可能有2~3个台风对我县有较明显影响。
(五)主要气候灾害分析
1.我县冬季气温变化幅度大,可能出现阶段性强降温过程,高海拔地区可能出现阶段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冬季总降水量偏多,需密切关注雨雪冰冻天气过程的不利影响。
2.春播期需防范低温阴雨,4月上旬可能出现倒春寒天气。春季强对流天气偏重,需防范雷暴大风冰雹天气的不利影响。
3.雨季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容易出现旱涝急转,汀江流域部分乡镇可能出现较明显的洪涝灾害。
4.预计影响我县台风强度偏强,台风灾害将偏重,水库应注意做好科学调度。
5.夏秋季气温偏高,降水偏少,应关注干旱发展。
(六)主要地质灾害活动区段预测
1.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划定依据是:(1)坡度大于15°的土质斜坡及坡脚或地质结构面与斜坡同向且倾角小于斜坡坡角的岩质斜坡及坡角;(2)浅覆盖型岩溶地区;(3)易发生泥石流山区的山沟及其沟口;(4)已开发利用的矿区;(5)水库库区。
2.主要地质灾害活动区段预测如下:
我镇因岩石切割强烈,风化土层较厚,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特别是清安、联溪、良坑、林国、温坊一带人工开挖山体削坡建房现象普遍,在雨季到来时,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滑坡、滑塌,对房屋、公路、水库等造成危害。
3.地质灾害的主要灾种预测
主要为房前屋后边坡和公路边坡的崩塌、滑坡,矿山堆碴引发的泥石流,岩溶地面塌陷。
4.重要地质灾害点预测
根据连城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结合连城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近几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具体情况,我镇将3处危害程度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2024年的重点防范对象(见下表)。
各村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统计表
|
村(委) |
地质灾害隐患点数 |
威胁情况 |
危害程度 |
灾害类型 |
||||||||
|
受威胁户数 |
受威胁人数 |
受威胁资产(万元) |
一般 点数 |
较大 点数 |
较危险点数 |
滑坡点数 |
崩塌点数 |
泥石流点数 |
地裂缝点数 |
塌陷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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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 坑 |
1 |
3 |
9 |
24 |
|
1 |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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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 坊 |
1 |
4 |
25 |
1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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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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畲 部 |
1 |
4 |
14 |
14 |
1 |
|
|
|
1 |
|
|
|
|
合计 |
3 |
11 |
48 |
50 |
2 |
1 |
|
|
3 |
|
|
|
三、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一是削坡建房可能引发的房屋财产及生命安全。二是线性工程,威胁的对象主要是道路通行及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三是矿山开采可能引发的岩质、土质崩塌及泥石流,威胁对象主要是矿山开采人员及下方村庄群众和过往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浅覆盖型岩溶区可能引发的岩溶塌陷,威胁对象主要是塌陷区周边居住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趋势预测,新泉镇2024年4-9月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强降雨发生时为地质灾害的重要防范时段,房前屋后边坡和新建的线性工程边坡为地质灾害重要防范区段。各村委应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工作,切实落实好防治地质灾害的各项制度,尤其要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预报和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减少损失。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的防治原则:一是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二是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各村委负责治理;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三是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
(一)明确职责,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村委及各有关部门要以人为本,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镇人民政府负总责、部门具体负责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
镇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和组织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力量,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等措施,保证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防治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
新泉镇自然资源所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其主要职责:1.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给防灾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受威胁的群众手中,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2.协助镇人民政府建立村和灾害隐患点三级群测群防网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与县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开展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在汛期特别是台风暴雨、异常降雨时段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3.每年汛前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点进行巡查,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全镇本年度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作出防治工作总体部署,报县自然资源局,同时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数据库及预警网络。4.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
镇村建设岗位的职责:严格山地建房的管理,指导住宅、工程建设、学校等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设,禁止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削坡建房和从事不合理的工程活动,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纳入村庄、集镇和工程建设规划中。
镇水利岗位的职责:及时通报暴雨、洪水等有关防汛信息,做好水利水电设施地质灾害的防治。
公路站的职责:做好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连城三中、中小的职责:做好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镇政府的职责: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2.严格落实巡回检查制度,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3.落实险情排查、避让和报告制度。对可能发生险情的,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进行强制疏散撤离,同时向县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局报告。
(二)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巡查
各村要强化汛期督促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是否建立了群测群防体系,特别是防灾、抢险应急工作是否真正落实到位。发现问题,要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抓紧整治,并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时书面上报镇人民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
巡查主要任务是:
1.认真检查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具体落实情况
镇、村防灾责任组织机构是否建立,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是否发放到位,灾害点监测责任人是否明确,灾害点监测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汇交整理是否合理、完善,防灾预报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网络是否畅通,危险区群众的应急转移方案及措施是否得力等。
2.认真检查重要地质灾害点
自然资源所和各村要认真做好险情排查,对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点,应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立警示牌。在强降雨或降雨量超过当地同期多年平均降雨量可能有新的地质灾害发生时,应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监控,对群众反映的房前屋后异常情况,及时组织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必要的措施。
(三)加强预测预报
自然资源所应以《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基础,结合地质灾害监测或调查结果,以龙岩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系统为平台,会同气象部门及时作出灾情预报,以短信发送等形式发布。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四)切实做好灾前监测与安全转移
成立地质灾害防险救灾队伍,备足必要的防灾物资;制定具体的防灾方案,特别是临灾前人员转移方案,适时组织村民进行转移避让演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处置及时、转移有序。对已调查的地质灾害点应进行监测,台风或暴雨袭击时,应加密监测。镇自然资源所要做好监测工作的指导,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部署地质灾害点避险准备和实施工作。
1.对列入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危害程度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进行加密监测,当日降雨量超过50mm或连续降雨累计雨量在50-150mm时,除对灾点加大监测密度外,还应对房前屋后、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设施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做好地质灾害点受威胁人员、财产的避险转移准备工作。
2.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现有新的变形迹象时,实行24小时监测、巡查。各有关部门迅速做好受威胁人员强行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的保护等准备工作。紧急情况时,可以组织强行疏散撤离。
(五)组织开展抢险救灾
灾情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下称《应急预案》),按既定预案抢险救灾工作。镇自然资源所要迅速查明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圈定威胁地段,加强监测,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其他有关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抢险救灾的相关工作。必要时,请求当地驻军给予支持,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抢险救灾工作要切实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严格落实灾害报告制度
各村、相关防灾责任单位和镇自然资源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报告制度,做到上下信息畅通,为防灾减灾的指挥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1.速报范围。只要是发生地质灾害的灾情,无论规模大小都要列入速报范围;发生需搬迁转移人数在30人以上的险情,以及造成铁路、高速公路、国道中断的地质灾害;避免人员伤亡的成功预报实例。
2.地质灾害报告的内容要求
(1)速报报告:负责报告的部门应当根据掌握的灾情、险情信息,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主管部门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2)应急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本灾情;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地质条件和引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发展趋势;抢险救灾工作;已经采取的防治工作建议。
3.报告的时间要求
(1)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各村要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报自然资源所,镇人民政府应立即报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情况,直到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2)发生中型地质灾害,各村要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报自然资源所,镇人民政府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
(3)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各村要立即向自然资源所报告,自然资源所应向县主管部门报告,并负责组织调查和做出应急处理。
(七)采取措施积极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
各村根据本村地质灾害规模、危害程度,同时结合自身的经济实力,根据有设计、施工资质部门对地质灾害点的治理方案积极采取挖设排水沟、砌挡墙等工程治理措施积极防治。
(八)切实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各村和自然资源所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六、地质灾害的监测
(一)监测意义及预防责任人
地质灾害的发生有渐变或者突变的过程,在出现大规模变形破坏之前,往往有比较明显的征兆,通过监测,及时捕捉这些征兆,作出预报,可以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地质灾害的监测,原则上是谁引发、谁受威胁,谁就是监测人。各村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落实巡查监测责任人。各村要按照镇政府的要求,逐点制定防灾抢险方案,并纳入各村防灾抢险预案。威胁公路、铁路、通讯、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危险体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落实监测和预防责任人。在主汛期要增加监测频率并加强灾害体变形破坏过程前兆(地声、泉水变浑、泉水干涸、裂缝扩张、岩溶塌陷等)巡查,以便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体的变形发展趋势,作出准确的预报。
(二)监测对象
监测对象主要是上述确定的危害性地质灾害隐患点,其次为今后发生的新的危害性地质灾害隐患点。
(三)监测方法
分为滑坡监测方法、泥石流监测方法和岩溶塌陷监测方法。
滑坡监测方法:采用裂缝位移测量,监测点主要选定在滑坡后缘、中部和前缘主裂缝两侧,监测点每组两个,视各危害性地质灾害点的实际情况布设4—6组。
泥石流监测方法:主要采用群众性的简易监测,监测范围包括松散物质形成区、流通区、堆积区和降雨量。掌握泥石流开始起动的临界条件。
岩溶塌陷的监测方法:主要观测地下水位的变化,监测岩溶地面形变特征和各种微小变化等。
(四)监测频率
监测频率包括监测时间间隔,正常时段每月一次,时间统一规定在每月5日;汛期(4—9月)加密观测,规定每月三次,时间统一规定在每月5日、15日、25日三天。
(五)监测成果分析
监测人员对每个危害性地质灾害点中的所有监测点,每次观测需按照统一制定的表格,认真做好野外记录,若监测数据等情况出现重大异常变化或暴雨天气时,应及时将数据情况上报镇有关部门和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供有关部门分析研究,为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预报和防治工程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七、地质灾害分级标准
1.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标准:
特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含)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以上的;因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及其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因地质灾害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中断,或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
中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2.地质灾害险情分级标准
特大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含)以上或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含)以上的;
大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
中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含)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八、预警处置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共分四个等级
四级(不用对公众发布):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
防灾处置:对各地灾隐患点和高陡边坡注意观察。
三级(黄色):地质灾害发生风险较高。
防灾处置:各防灾责任人应组织监测人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高陡边坡的巡查和监测,密切关注天气预报,以防天气突然恶化。各防灾单位实行24小时双人在岗值班。各相关防灾责任单位、防灾工作人员到岗在位。
二级(橙色):地质灾害发生风险高。
防灾处置:应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是威胁对象转移避险和高陡边坡加密巡查和监测。
一级(红色):地质灾害发生风险很高。
防灾处置:应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受威胁对象转移避险。
此外,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如裂缝变形加剧,出现频繁掉块、滚石,地下水出现涌水、漏砂、冒泡或泉水突变、水位干涸,动物烦躁不安、植物歪斜枯死,异常响声等情况,都是发生灾害的前兆迹象,应进入临灾警报状态;用广播、电话等方式发出紧急信号,按原定的安全转移路线有条不紊地撤离危险区,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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