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连城联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美伦山水翰林苑18#、19#楼的公告
连城联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经《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连城联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美伦山水翰林苑18#、19#楼”的批复》(连建审〔2024〕5号),同意你司“美伦山水翰林苑18#、19#楼”预售总建筑面积10925.81平方米,计81套(其中:成套住宅可预售总建筑面积为10925.81平方米,计81套)。
发给《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连房预售证〔2024〕第03号)。现予以公告。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