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连城联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美伦山水翰林苑16#楼的公告
连城联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经《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连城联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美伦山水翰林苑16#楼”的批复》(连建审〔2024〕7号),同意你司“美伦山水翰林苑16#楼”预售总建筑面积4740.6平方米,计38套(其中:成套住宅可预售总建筑面积为4740.6平方米,计38套)。
发给《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连房预售证〔2024〕第04号)。现予以公告。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