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福建悦勤置业有限公司预售海峡客家文化艺术交流中心3、5号楼的公告
福建悦勤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经《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福建悦勤置业有限公司预售“海峡客家文化艺术交流中心3、5号楼”的批复》(连建审〔2024〕9号),同意你司“海峡客家文化艺术交流中心3、5号楼预售总建筑面积4985.01平方米,计2间(其中:产权式酒店可预售总建筑面积4985.01平方米,计2间)。
发给《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连房预售证〔2024〕第05号)。现予以公告。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