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来源: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4-19 11:18

  根据《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培育龙岩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的通知》(龙建筑〔2024〕4号)文件要求,现将连城县建筑业企业(二级及以下企业)按照完成产值占比45%,税收收入占比35%,信用分和企业获奖情况占20%计算分值排名(见附表),拟将第一位的福建省宏旺建设有限公司推荐列入龙岩市准龙头企业。

  特此公示。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4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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