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连城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确定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
来源:中共连城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4-03-01 16:20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调整确定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要求,经中共连城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确定了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监测范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是开展防止返贫监测的重要依据,要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综合我县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等标准因素,统筹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兼顾2023年灾情、疫情和经济发展等实际情况,按照家庭人均纯收入不低于我县农村低保标准9552元为底线,科学合理确定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

  二、防止规模性返贫。实时监测台风、暴雨、洪涝、干旱、地震、火灾、疫情等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制定防范预案,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风险的底线。

  三、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乡村振兴部门履行工作专责,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做好信息预警、数据比对和行业帮扶,共同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做好监测帮扶工作。

  中共连城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日3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