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给他办理吧,他不在我们摊的菜都卖不出去了”连城县社矫局在对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就提出经常性跨新罗区活动的申请事宜进行实地调查时摊贩王阿姨说道,工作人员上前了解情况,她说:“我们这几个摊都相互帮助六七年了,我是卖菜的,老张是卖肉的,顾客选择我们就是因为方便,老张家的牛肉品质好,大家也喜欢。”
据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在新罗区租赁了一处商铺,在商铺内设立便民服务点,服务点内供四五家摊贩经营菜、肉生意,张某自己也在商铺内设一摊位专门售卖牛肉,每日往返新泉新罗两地,距今已有十余年。
张某因犯危险作业罪被判缓刑,入矫时得知未经批准不能离开连城县后心急如焚,想着自己的便民服务摊点怎么办?没有了经济来源自己和家人要怎么生活?受委托司法所在了解清楚张某的情况后主动向县局报告并及时向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告知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外出经营的办法。后在工作人员的耐心指导下,县社区矫正机构连同受委托司法所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调查核实后为其办理了经常性跨新罗区活动的申请。拿到跨区域“通行证”后,张某连连道谢后表示自己必定会遵纪守法,同时发扬好服务精神,管理好便民服务点,让“小摊贩”也能发挥大作用。
坚持调查走访涉企涉商社区矫正对象是连城县司法局把好业务审批流程的关键,为确保社区矫正与市场主体发展实现良性互动,连城县司法局创新建立“前置评估+动态监管”,通过组建专项评估小组,定期深入涉企矫正对象经营场所开展合规性核查,重点评估企业经营状况、就业带动能力及社会贡献度。2024年以来,针对符合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导向的7人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协助办理外出商务审批46人次。下一步,连城县司法局预构建风险预警模型,对存在债务纠纷、环保隐患等情况的企业实施“黄码”监管,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合规指导,充分保障社区矫正监管的严肃性的同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