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课间磕伤引纠纷,人民调解促三方和解
时间:2025-12-04 16:18

  近期,连城县司法局宣和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因校园意外伤害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事发于小学课间休息时段,一学生甲在厕所开门过程中,因未注意观察门外情况,不慎将与门外的学生乙撞倒,致其额头磕伤。事件发生后,受伤学生乙的监护人对校园设施安全提出了严厉谴责,并与学生甲的监护人围绕医疗费用的赔偿额度及后续可能产生的后遗症问题产生了激烈争议,矛盾一度激化。

  为妥善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宣和司法所在接到情况反映后,主动介入,迅速组织涉事双方学生监护人及校方代表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宣和司法所充分听取了各方的陈述与诉求,耐心释法明理,明确了在此次意外事件中,学生甲的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同时校方在校园设施安全管理上确实存在不足,也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经过多轮沟通与协商,最终促使三方同意签署调解协议。

  连城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校园安全责任纠纷中的独特优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成为持续深化平安建设、提升“平安三率”的有力抓手。下一步,连城县司法局将进一步通过深化柔性司法实践,彰显执法为民温度,不断增强师生与家长的满意度和安全感,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平安连城注入扎实而积极的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