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拟合格对象名单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173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闽建办村函〔2023〕1号)文件要求,经乡(镇)入户审核、验收合格,我局进行抽查验收,拟认定以下5户为合格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各乡(镇)应将该公示于乡(镇)及各村村务公示栏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3日。
干部群众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6月22日前向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办公电话:0597-3120705。
附件:连城县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拟合格对象名单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