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申报流程
时间:2024-05-16 09:20
 

名称

失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受理单位

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时限

受理后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即办

承诺时限说明

受理条件

参保单位人员发生变化时,应按规定及到经办机构进行人员变动缴费申报。

申请材料(见附件)

减员

1.参保单位减员失业保险缴费分解表

  备注:单位盖公章。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2

增员

1.参保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增(减)花名册

  备注:需要经办人签字,单位盖公章  要求:原件  ;份数:原件份数2

办理流程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办理时限

申请与受理

受理

罗月英、柯小丽、张莹、吴炘瑶、罗丽滨、吴梦菲

当场

决定(含制证与送达)

决定

项承健

当场

网上办理流程图

现场办理流程图

办公时间和地址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101日至来年5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18:00【夏令时(61日至9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周六:上午8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全年统一)
地址:连城县莲峰镇新莲路96号连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服务大厅综合窗口(14号窗口)

乘车路线

公交:乘坐13691322路公交车到移动公司站下车,再前往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

联系电话

0597-89297278922564

投诉电话

0597-3322600,0597-12345

事项性质

公共服务

事项类型

即办件

办理条件依据

[规范性文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4) 第三章第一节 第二点 参保单位人员发生变化时,应按规定及到经办机构进行人员变动缴费申报。

设立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4号)第三章第一节 第二点 参保单位人员发生变化时,应按规定及到经办机构进行人员变动缴费申报。

特殊环节

事项跑趟次数

网上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0
窗口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1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