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名单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通知,现将我县符合2023年度企业稳岗返还条件的第一批单位共5家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9月19日至9月25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及补贴金额有异议的,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劳动就业中心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97-3128356
传真电话:0597-8922330
电子信箱:lcldjyzx@163.com
附件:2024年发放2023年连城县第一批稳岗返还名单
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