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城县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生猪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的通知》(闽环发〔2023〕8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促进生猪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规﹝2023﹞14号)要求,我局起草了《连城县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促进生猪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公众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加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透明度,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24年1月2日至1月15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形式发至邮箱lcxhbjlyb@163.com。
附件:《连城县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促进生猪养殖
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