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制定的《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关于制定2024年污染源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连环综〔2024〕2号)抽查内容(以下简称《通知》),连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使用福建省环境监察执法平台展开第三季度“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双随机抽查情况
按照《通知》制定的对象,从福建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分别对重点排污单位和一般排污单位进行抽查。按抽查比例进行抽查,抽查情况为:重点排污单位6家,一般排污单位10家,特殊排污单位6家。
根据福建省环境监察执法平台内执法人员名单进行抽取执法人员,随机选派执法人员44人次。抽查结果已下发到福建省环境监察执法平台内,请各自进行查询。
二、工作要求
1.环境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现场制作《现场检查(勘查)笔录》,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按程序报告并作出处理。现场抽查工作结束后,实施抽查的环境执法人员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填报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
2.对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做到“惩处一例警示一片”。
3.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违反保密制度的,要视情节轻重,对泄密者本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调离执法岗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