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质量,及时发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有关事项,根据《连城县县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连城生态环境局对《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连政综〔2020〕47号)开展实施后评估及修订工作,现由我局就上述文件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9日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事项涉及范围内所有利益相关群体,对连政综〔2020〕47号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实施中存在问题及后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对连政综〔2020〕47号修订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请注明:“禁养区”)、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个人提出意见、建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有效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597-8929441
电子邮箱:lcxhbjlyb@163.com
信函地质: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79号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
附件:连城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修订方案(征求意见稿)
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