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区各二次供水设施使用单位、供水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供水安全保障工作,切实改善饮用水水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同时也对今冬明春的低温雨雪灾害做出防范,保障城区供水稳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2014〕46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县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使用情况、安全运营维护及水质检查。同时对供水企业安全运行情况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24年6月27日
二、检查范围:城区二次供水设施使用单位、供水企业
三、检查形式:由县住建局进行实地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二)清洗消毒操作是否规范。
(三)设备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四)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五)设备设置是否安全合理。
(六)水质检测是否定期公开。
五、检查行程安排:临时通知
联系人:童 威,联系电话:159****0505。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