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强化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和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12-13 16:59

局相关各股室、各有关企业,各在建项目部:

  当前元旦即将来临,岁末年初正值住建领域行业企业生产旺季和建筑施工重点时段,电动车管理、用火用电用气和消防安全压力大,特别是叠加冬季可能出现的极端气候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住建领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以及12月11日县安全生产会议工作部署,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强化住建领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建电〔2024〕28号)及连消安委《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连消安委〔2024〕3号)文件要求,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平稳向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结合住建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范百日攻坚行动,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3月在全县住建领域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和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冬春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担当。各股室、各相关单位要深入意识岁末年初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和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查找在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安全责任制、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监管执法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短板,全面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针对岁末年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冬春安全和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落深落实落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密制定风险防范管控方案,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依托住建领域“一网统管”安全系统,各检查人员要在每月规定安全检查频率基础上,至少多开展一次安全检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二、全面排查整治,强化消防安全管控。各股室、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火灾突出风险全链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机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排查整治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

  (一)强化燃气安全检查执法

  1.在春节前开展燃气场站全覆盖检查,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实效,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厂站坚决关停。

  2.全面排查违章占压燃气管道问题,编制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对于春节前能够整改的问题要加强调度,坚决整改完毕;对于春节前无法完成整改的问题,制定相应保护方案,增加巡线频次,2025年内全部整改完毕。

  3.在春节前对用气的餐馆、工业厂房、办公楼内食堂开展“四不两直”检查,督导燃气企业开展一轮全覆盖入户安全检查和“随瓶”安全检查。

  4.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动态更新涉燃气施工项目台账。督导燃气企业加强巡线效果,及时识别并上报违规第三方施工行为。

  5.指导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低温雨雪灾害应对措施,务必确保居民和各类民生用气,严禁临时断供。

  (二)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

  1.压紧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在建农房、集镇整治项目安全措施,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恶劣天气违规强行施工等行为。

  2.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对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全面深入检查,严格落实建筑保温材料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施工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冬季施工条件的工地,按照冬季施工技术要求,加强原材料、外加剂、保温、养护等质量管控,加强温度检测,确保施工质量。加强现场作业人员防寒保护用品配备,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和工人宿舍的消防管理。

  3.提前做好建筑工地停工期间和复产复工的安全检查,达到安全条件方可复工。

  4.全面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管理,严格动火作业审批、技术交底和现场监护,严格落实电焊作业持证上岗、临时用电规范搭设、灭火设施器材设备等各项消防安全管控措施,尤其是既有建筑改扩建、写字楼装修、老旧小区改造、集镇环境整治等无法完全封闭清场的项目,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强化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1.持续深入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岁末年初自建房经营、聚集活动增多的安全风险,对经营性自建房、大跨度建筑、农村礼堂、祠堂、活化利用历史(传统风貌)建筑等公共建筑,常态化、网格化开展安全巡查,严格各类房屋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管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2.落实自建房用于经营、公共服务和人员密集场所的,以及无正规设计、施工的公共建筑即将开展大型活动的,应当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3.严格对尚未完成整治或仅采取管理措施整治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开展巡查检查,确保管控措施持续有效,避免人员回流。同时,尽快采取拆除、加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做到“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带险不经营、经营不带险”。

  (四)保障市政设施运行安全

  1.落实供排水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状况的安全巡查和日常维护,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市政设施隐患排查,切实做好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防范,确保安全有序。

  2.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低温天气,督促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单位加强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巡查与维护,加强抢修抢险车辆和器械保障,落实抢修抢险队伍尤其是自来水抢修队伍24小时值守,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五)强化住建领域消防安全

  1.强化住建领域单位办公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消防、用电、电动自行车以及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公共活动场所、地下室等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引导,及时劝阻、制止、报告违规行为,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2.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重点排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集镇环境整治、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改善提升等项目,做好影响工地临时疏散通道、场所的消防疏散、逃生和救援等各类“生命通道”的消防疏散,切实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3.扎实开展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督促指导建筑保护责任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各项要求。

  三、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各股室、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元旦、春节等重要时段值班值守,紧盯守牢元旦、春节假期雨雪冰冻天气等重点时段安全防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核实、上报有关信息,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扎实做好现场指导工作,科学有效应对处置。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