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朋口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呈报《连城县政府投资市政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附件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变更连城县朋口镇文坊红色旅游提升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原连发改审批〔2022〕96号依法撤销。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连城县朋口镇文坊红色旅游提升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209-350825-04-01-582645)
二、建设地点:连城县朋口镇,具体以有权部门出具的“一书两证”为准。
三、建设单位:连城县朋口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调整为:
1:建设文坊村红色文化及客家文化长廊建设;
2:文坊村游客集散中心建设;
3:文坊村红军路硬化工程;
4:文坊村庄内三座红军小桥加固提升等其他景观基础设施改造提升。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365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能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六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请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年第44号令)、《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项目所在地综治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报建手续。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