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连城县
新泉红四军政治整训文旅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来源: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3-03-07 10:08

  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

  位呈报《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变更连城县新泉红四军政治整训文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新政〔20239号)及附件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变更调整连城县新泉红四军政治整训文旅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金额原连发改审批2022121文依法撤销,现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连城县新泉红四军政治整训文旅项目。(项目编码:2211-350825-04-01-266352 

  二、建设地点:连城县新泉镇,具体以有权部门出具的一书两证为准。

  三、建设单位: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为1)游客服务中心。(2)非遗实物展示馆。(3)旧街建筑改造。(4)停车场建设。(5)户外展示体验广场建设。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调整为113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不得违规举债,不能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三十三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请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年第44号令)、《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项目所在地综治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报建手续。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3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