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建市政在建项目:
根据《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基桩检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标准》规定,我局于4月1日-6月30日对5个项目的基桩检测及施工质量管控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对其中2个项目的基桩检测质量进行现场实体复核。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存在主要问题
此期间检查共对2个项目的基桩检测质量进行现场监督复核,该2个项目基桩检测基本符合要求,其中福建工大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连城县教育补短板PPP项目--连城县第一中学莲北分校项目进行基桩检测,其抗压静载试验最大试验荷载对应的总沉降为18.37mm,采用相同检测方法进行复核试验,相同最大试验荷载对应的总沉降为7.14mm;健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对中国.连城国际物流商贸城六期、七期工程项目进行基桩检测,其抗压静载试验最大试验荷载对应的总沉降4.54mm,采用相同检测方法进行复核试验,相同最大试验荷载对应的总沉降为3.96mm,均符合要求。
同时,对未进行实体复核的基桩检测的检测行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仍有部分项目未按“工作标准”及“规范”进行检测,主要问题有:
(一)试桩、压重平台支墩边与基准桩三者间距离不满足要求。如健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对连城县全域旅游项目(一期)—新泉红色小镇(新泉红色教育研学基地)项目的基桩检测:桩径1000mm,试桩与基准桩中心距离未达到4倍D,实测值2000mm。
(二)测点未固定在桩身上。如福建工大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连城县教育补短板PPP项目--连城县第一中学莲北分校项目、健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对连城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项目一号厂区(一期)工程的基桩检测:沉降测定平面未设置在桩顶以下200mm的位置,且测点未固定在桩身上。
二、处理意见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对未按“工作标准”及“规范”进行检测检测的行为,我局将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各检测机构及项目部要进一步加强基桩检测质量监管,对照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我局将加大检查抽查力度,严肃查处检测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
(三)我局将严格落实《关于强化桩基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闽建建〔2022〕2号)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建立桩基施工影像留存质量追溯制度,确保桩基质量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