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10-0100-2025-00011
- 备注/文号:连民〔2025〕41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29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社会组织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和《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闽民法〔2016〕72号)要求,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8月份开展2025年社会组织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2025年8月份
检查方式:听取基本情况介绍、实地查看和核查相关材料及财务状况等。
二、检查组成员
组 长:张劲松
副组长:傅龙珍
成 员:张富招邱春燕
三、检查对象
在民政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社会组织10家。详见《2025年随机抽查社会组织名单》(附件1)。
四、检查内容
按照《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规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1. 登记证书、印章、财务凭证是否规范齐全;
2. 组织机构设置是否合理;
3. 是否按照章程正常开展业务活动;
4. 是否参加2024年度年报;
5. 是否按照章程规定按期换届;
6. 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
7. 是否存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或管理不符合规定的情形;
8. 是否存在财务管理或资金、资产使用违规情形;
9. 是否按规定建立党的组织覆盖;
10. 是否履行信息公布义务或者存在公布虚假信息的情形;
11. 是否违规举办评比表彰项目。属于行业协会商会的,同时检查强制收费、重复收费、违规收费、不规范收费等四类、15项乱收费问题清理规范和专项整治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社会组织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做好准备,开展自查工作,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二)检查结束后,我局将随机抽查结果在连城县民政局网站予以公布,对其中的警示信息按照规定录入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三)检查组要遵守工作纪律,依照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 2025年随机抽查社会组织名单
2. 连城县民政局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检查表
连城县民政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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