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农村宅基地监管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来源: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6-08-21 08:36

  根据《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连政办〔2020〕68号)《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调整连城县赋予乡镇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连政规〔2025〕2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意见》(闽农规〔2022〕3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农规〔2023〕2号)等法律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农村宅基地监管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示(时间从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9月4日)公示期15天。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或发送电子邮件向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反馈(通信地址:连城县莲峰镇北大西路49号,连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邮编:366200,电子邮箱:13959045853@139.com)。

  附件:《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农村宅基地监管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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