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连城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废止》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2026年8月15日实施的《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零七条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二、政策制定目标
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的实施。
三、政策制定过程
因该通告与即将实施的《生态环境法典》有冲突,根据《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零七条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县政府第10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废止《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连政〔2019〕49号)。
四、政策主要内容
根据《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连政〔2019〕49号)文件。
五、关键词诠释
抽象概念、新名词、专业术语等解释
六、政策解读主体、方式
解读单位: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项 勇 联系电话:8923817
解读方式:电话解读
解读时间:(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七、其他应当补充说明的内容
无
查看原文件
-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连政〔2019〕49号文件的通知 [2026-0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