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连城县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实施办法》
时间:2026-09-11 15:28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1.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常态化监管,规范执业秩序,提升服务质效,有必要制定本办法。通过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旨在实现公正、高效、透明的执法,减轻法律服务机构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2.制定依据

  本办法主要依据以下文件制定:

  《司法部关于印发〈在司法行政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69号)

  《龙岩市司法局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龙司〔2024〕42号)

  二、政策制定目标

  本办法旨在通过建立和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机制,实现对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常态化、规范化监管。其核心目标是:

  规范执业秩序: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依规执业。

  提升服务质效:通过监督检查,倒逼法律服务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减少随意检查、重复检查,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政策制定过程

  本办法的制定经过了充分的研究和论证,结合了连城县法律服务行业的实际情况,并严格遵循了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

  四、政策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对连城县行政区域内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及基层法律服务所(以下统称“法律服务机构”)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

  2.文件有效期: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3.主要措施与操作方法

  (1)检查频率:执法检查全年分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

  (2)抽取方式:

  抽取对象:从《连城县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中,按不低于机构总数10%的比例,随机抽取受检机构。

  抽取人员:从《连城县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

  (3)检查步骤:

  机构自查:各法律服务机构对照检查内容先行自查。

  抽取与公示:县司法局完成随机抽取并向社会公示。

  现场检查: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反馈情况并要求限期整改。

  通报结果:检查结果通过县司法局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开。

  (4)检查内容:

  对律师事务所:检查律师队伍建设、业务活动、执业表现、内部管理、执业范围及遵守职业道德纪律等情况。

  对公证处:检查管理制度执行、执业活动及质量管理等情况。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检查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业务活动、执业表现、内部管理、执业范围及遵守职业道德纪律等情况。

  4.重点条文详解

  第三条:明确了“双随机、一公开”的核心内涵,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这是整个监管机制的基石。

  第八条:规定了具体的抽查比例(不低于10%)和检查频次(一年两次),确保了监管的常态化和覆盖面。

  第十二条:要求检查人员落实“入企扫码”和在“闽执法平台”录入信息,体现了执法过程的规范化和数字化,确保检查结果可追溯。

  5.惠民利民举措

  通过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可以有效避免对法律服务机构的随意检查和重复检查,减轻机构负担,使其能更专注于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最终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优质、更规范的法律服务。

  6.新旧政策差异

  本办法是连城县司法局首次就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定的专门性实施办法,系统化、规范化了此项工作。

  7.注意事项

  被抽查的法律服务机构须积极配合检查,按要求备齐相关资料。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机构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县司法局将统筹做好检查工作,避免市、县两级出现重复抽查。

  五、关键词诠释

  “双随机、一公开”: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监管机制。

  “入企扫码”:指执法人员进入企业(机构)开展检查时,通过扫描专属二维码进行登记,以规范入企检查行为,实现全程留痕。

  六、政策解读主体、方式

  解读单位:连城县司法局

  解读人:林丰凯

  联系电话:0597-3121976

  解读方式:电话解读、现场解读等

  解读时间: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七、其他应当补充说明的内容

  本办法的制定是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在市场监管及司法行政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策的具体举措,结合本县实际,对检查对象、内容、程序等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查看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