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904-0100-2023-00012
  • 备注/文号:揭政〔2023〕16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揭乐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10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揭乐乡人民政府关于李美辉户申请使用建设用地作建房用地的批复
连城县揭乐乡人民政府关于李美辉户申请使用建设用地作建房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3-11-10 16:11
吕屋村民委员:

  你村李美辉户因住房困难,申请在本村使用宅基地建房。经实地勘察及审核,李美辉户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所申请建房用地符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乡、村建设规划,经村、乡张榜公示无异议,同意李美辉使用宅基地面积100平方米作建房用地。

  附件:揭乐乡个人申请建房用地户名单

  连城县揭乐乡人民政府

  202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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