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关于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检查情况(2024年第二季度)
来源: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6-25 15:23
       2024年第二季度,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按照《龙岩市环保局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通知》(龙环〔2016〕36号)规定抽查比例(重点排污单位25%,一般排污单位按在编在岗人员1:5,特殊排污单位25%),从《福建省环境移动执法信息系统》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检查名单23家(重点排污单位6家,一般排污单位10家,特殊排污单位7),并全部按要求完成现场检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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